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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实说,他还是没有办法在看见姜越后熟练地控制自己的心跳,两个人分开后,时间就像是暂停在了毕业那一年的夏天,在见到他后自己就像是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一般,那……姜越会接受自己吗?

    “不是吗?我记得又一次你外卖吃了虾,第二天就会流鼻涕,将我的抽纸都用干净。”那还是两个人同桌的时候发生的事情,换言之就是已经超级久的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了。他那个时候一心想要攻略这个小绵羊,于是便总是不自觉地就将他的事情放在自己脑子里了,倒还真不是他一直惦记着这个白月光……好吧,是有一定的原因啦,但是究根究底还是他的记性好。

    姜越听后,很沉默,他的确有过这种情况,但是一直懒得去想是怎么回事,反正到最后都会自己好起来,连何南山都没有察觉的事情,居然被自己的高中同桌知道了。

    “我对虾过敏?”姜越这个当事人一愣,显然没有想到自己什么时候居然对虾过敏了。

    所以……终于轮到自己这个备胎出马了?

    有的人对过敏反应并不是很激烈,有时候虽然有相关过敏反应但是并没有仔细去想源头。所以他猜姜越是这种情况。

    真是闹了一个乌龙,自己妹妹喜欢的人居然喜欢自己。

    就像书里看到的那样,人生最美好的三个

    不真实,非常不真实。

    第53章 第 53 章

    汤水滚了,王天赐从厨房里出来,将食材往下放。

    人这一生,应当不遗余力取悦自己。这是他在彻底失去姜越之后得出的一个道理,或许,他从来没有得到过,更遑论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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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纯属的王天赐一时心血来潮,他想吃,且无法控制自己突如其来的口舌之欲,就像自己上大学的时候,临近期末的图书馆挤满了人,中央空调哄哄地往外吐着暖气,让人昏昏欲睡。外面的鹅毛大雪,非常大的大雪,他无法抑制自己疯狂想要吃对面小吃街上一位大叔卖的冰糖葫芦的欲望。经过了将近一个小时的理智与欲望的搏斗,他裹紧了自己身上了棉服,踩着厚厚的积雪出发了。

    王天赐心怀鬼胎,心不在焉。

    “我记得你好像没有特不吃的,海鲜我没有买,你对虾过敏……”

    小区是一个高档小区,据说有许多明星都居住在这里。这寸土寸金的低价,由此可见王天赐这些年来生活的还算不错,姜越是不知道王天赐这些年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从一个一穷二白的少年混到如今了地步的,这次相遇实属于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他知道两个人迟早会相遇,但是没有想到会是在这样一种情形下,身边还有两个大吵大闹的孩子。关于王天赐的一切他都是从姜昕口中得知的,他知道如今两个人的关系算是不错,好到怀疑这些年来妹妹是不是还对这个人余情未了。

    姜越这么一想,随即摇了摇头,十年太久了,旧事重提只能当做笑话一笑而过。

    王天赐家里有一张超级大的餐桌,大到几乎可以容纳一二十人,奇怪,王天赐并不是那种热爱交友的性格,姜越看了一眼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王天赐正十分熟练地清洗食材,它问来电磁锅,将火锅底料放进去。

    人总是会在一些莫名其妙的时刻忽然涌起口腹之欲,踏出门的时候就是任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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