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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初雪。”

    “何南山出轨了,被我抓了个正着,就在我们夜晚睡觉的那一张床上,我觉得恶心。”像是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他拿起桌子上的一个橘子,一边剥一边讲,“都说七年之痒,我和何南山在一起十一年了,我觉得这十一年就是一个笑话。”

    王天赐以为他只是忘记带东西了,没有想到居然是他自己愿意来的,这其中差别可就大了。

    “我觉得我需要安慰,我的十一年全是他,抽离了他就什么都没有了。”

    “说说吧。”

    于是他只是摸了摸鼻尖,反问道:“怎么,不欢迎吗?”

    “那如果我回头还有机会吗?”

    是姜越。

    说完后,他打开了易拉罐,冰凉的啤酒入喉,可以很清晰的感觉到它是怎样一点点流进胃里的。自己兴冲冲做好的饭他忽然没有了兴致,真是这冲动来的快去的也快,就像自己那一天费劲地去买糖葫芦,去因为天气太冷,买冰糖葫芦的大叔根本就没有过来一样,虽然自己后来又买了许多小吃,混沌、煎饼、烧烤……但是自己心心念念的也就是一根酸酸甜甜的糖葫芦一样。

    他侧身将人让进来,还是懵的。

    王天赐实在不知道怎么安慰人,想到什么便说什么。

    门铃忽然响起来了,王天赐心下一动,疑惑地起身开门。

    姜越吃了一口橘子,视线看着窗外,外面黑漆漆的,什么都没有,看不见雪。

    姜越还是将自己半张脸埋在围巾里,他说什么?说因为觉得他一个人吃不了这么多东西太可惜了?还是因为自己只吃了一口的荷包蛋异常地好吃,所以让自己回来。还是说因为觉得他一个人太可怜了,自己不太忍心?

    “突然回国肯定是因为何南山吧。”

    这一世一世的轮回教会他一个道理:爱而不得是人生的常态。

    王天赐怔了一下,筷子里的毛肚趁机逃里出去,他知道,如果这个时候不找到他一定会煮老的,但是他没动。这是自从姜越再次出现在他面前他第一次认真看他的眼,眉眼弯弯,一双桃花眼

    “哎。家里都还没有收拾好,所以劳烦你收留我一晚了。”姜越脱了围巾,感觉室内温度比之前还要高,“毕业之后,许多朋友都丢了,转过头发现,只有你可以让我叨扰了。”

    “你应该庆幸,早早抽离出来,余下还有好多个十一年呢。”

    “你怎么回来了?”

    “你酒量不好,少喝一点。”王天赐这样说着,乖乖地去给他拿啤酒。

    “人生得意须尽欢,庆祝你脱离渣男。”王天赐半开玩笑说,“如果你跟了我,哪里还会出这些事,我一定对我老婆很好。”汤里的毛肚熟了,王天赐将他夹起来,然后放进了姜越碗里,

    “你喝酒啦?”姜越惊奇道,“我也想喝。”

    “敬久别重逢。”

    也不是真的想要喝酒,只是心中有些东西需要借助一种渠道发泄出来,酒壮怂人胆,有些事他不能跟别人讲,憋在心里难受。说是没有私心也是假的,他也承认自己有那么一点曾经被人喜欢过的感觉作祟,这个人从来不会拒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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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越捏了捏易拉罐,没有打开,又将它放回桌子上了。

    “欢迎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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