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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喜欢胸大腰细的网红嫩模,能喜欢自己这样的?

    说客又劝:“又不是让你去干什么,吃顿饭而已,以前也不是没吃过,做你自己好吧。”

    这话最后一句王向婷爱听。

    当天晚上就跟着汤弘嘉上这个孟少爷的饭局去了。

    扬程集团是做金饰的,孟少爷显然将家族企业文化发扬的非常好。

    王向婷一进包厢,就见上座一个年轻男子,约莫近三十,长得倒还是人模狗样的,梳一个油光水滑的大背头,大大咧咧坐着,不用猜,一看就知道是今天的主人孟越呈。

    大概已经喝上了,孟越呈红光满面的,这人脖子上一串大金链子,大概是因着年轻加之气质还好,倒是没有那种金链糙汉的气质。

    有人介绍了一下,王向婷这就入座。

    她打量了一圈,居然发现一个认识的。

    苏浩瀚。

    苏浩瀚就坐在孟越呈身边,一开始因着孟越呈气场过于强大,让王向婷忽略了他身边的人,这一坐下,王向婷就认出人了。

    她瞪大眼睛。

    苏浩瀚显然是知道王向婷要来了,也没说话,只是微微扬了扬下巴,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表情。

    王向婷:“……”

    这个人真是非常欠揍啊。

    作陪的好有几个小明星,叽叽喳喳的,大都能说会道,一个一个嘴巴像是抹了蜜糖一样甜,王向婷坐在那儿啃螃蟹,整个人画风都不太对。

    啃了两个大闸蟹,王向婷也觉得自己不是那么紧张了,她抽纸抹了抹嘴,端起酒杯站起来道:“今天这顿饭多谢孟少,在这儿敬您一杯。”

    孟越呈没站起来,也没说话,他只是饶有趣味地看了看王向婷,继而举起了自己手里的酒杯,隔空碰了碰。

    酒过三巡,有人提出要会所续摊,王向婷本不想加入,但没办法拒绝,不过这个孟少爷,看着好像不是对自己很有兴趣的样子,也对那几个莺莺燕燕没什么兴趣,想来应该只是找人作陪而已。

    作陪之中,有个歌手的,上来要点歌。

    王向婷这才看她,出于职业习惯,她看人习惯看人衣着,这女歌手穿一身暗紫色短旗袍,下摆开叉很高,显得不是那么端庄,可不得不说,绝大多数男人都是吃这一套的,她在那台上握着立式话筒,水蛇腰一扭,朝着孟越呈撅嘴送吻,十足风骚,道:“我为孟少唱首《怜香惜玉》。”

    孟越呈但笑不语。

    王向婷一边吃切片的水果,一边心想,可不就暗示孟越呈吗,这可真够直白的。

    想了一句,转身又想:这高档会所也不过如此,西瓜吃着感觉像是注水的,还不如中学后头的KTV,至少西瓜还是鲜切的。

    那旗袍歌手扭了一阵子,其实歌还唱得不错,但那样子着实是有些伤眼,王向婷埋头吃西瓜。

    旁边有个小演员看不下去了,问她:“你不怕胖啊?”

    王向婷含糊道:“我吃了不买账的。”

    世界上有种最可恶的人,叫做吃不胖。

    王向婷就是这种人。

    那《怜香惜玉》快要怜完的时候,王向婷忽然听见孟越呈对身边的苏浩瀚说了一句话:“这旗袍穿的,和你堂妹差点意思。”

    苏浩瀚一听挺生气,气哼哼道:“你拿我堂妹和这种人比?”

    孟越呈低笑了两声,又问:“你堂妹什么时候回来?”

    “早就回来了,一会儿还会来接我,”苏浩瀚又说,“不过过几天,又要去美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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