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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似笑非笑地重复道。
这样一来,做她一天的男朋友,也不是什么糟糕的事情了。
姜暮眨眨眼,“你说呢?”
有钱的时候,他挥金如土,经常给酒肉朋友买单,没钱之后,连几千块没人愿意借给他。
姜暮点头,“也好,我还没吃东西呢,好饿。”
孟一许原本想的是,如果不怎么满意,就去随便吃一点日料,如果满意那就一起去吃法餐。
他指的是路边有几个网红拍照点,有两块墙壁被涂鸦成抽象画,很适合拍照,还有几块路牌,风格很日系。
孟一许看着她,语气调侃地说:“我这雇佣男友还得提供卖身服务的吗?”
孟一许:“先去吃饭。”
孟一许愿意带姜暮去吃法餐,已经是给姜暮最高等级的待遇了。
孟一许有个癖好,就是喜欢看别人的眼珠子。
这也和他家里破产之后,经历了太多有关系。
两人一起吃了饭,然后手拉手逛了街,餐厅这边的环境很好,出门不远就是一个景点,很适合小情侣散步。
有点痒。
于是他便看透了,把钱花在别人身上,就是傻『逼』。
姜暮看了眼孟一许就拒绝了。
姜暮摇了摇头,“不用啦,我不喜欢在外面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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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俩走在一起,还遇到了要给他们拍照的。
她说完笑了一下,“要不然,回酒店之后你帮我拍?”
是他喜欢的。
之前孟一许来这里就遇到好多女生在这里拍照。
而且最重要的是,以前他的钱不是自己赚的,现在他的钱都是他的辛苦钱。
他给今天约会的预算也是有分档次的。
孟一许低头看她,看到她睫『毛』又长又翘,却遮不住亮晶晶的眼睛,茶褐『色』的双瞳清亮泛着水光,是他见过的最清透的眸子。
她走过去站在孟一许面前,就大方自然地和他打招呼。
孟一许对自己不抠门,对别人可是很抠门的。
所以看到姜暮的时候,他也下意识会观察她的眼珠。
孟一许也不喜欢拍照,不管等别人走后,他对姜暮说:“你要不要我给你拍照?这边景还可以。”
孟一许勾着嘴角,伸手牵起她的手。
说实话,他对姜暮还挺满意。
她的话里有话,孟一许听着心脏像是被一双柔软的手『摸』了一下。
……
不过,姜暮自己把酒店开好了,也不需要他再花钱开房,省下了不少钱,孟一许把吃饭的地方升个级,便也不觉得心疼。
姜暮莫名生出了挑战欲。
姜暮:“嗯?是呀。”
“哈喽,男朋友你好呀。”
孟一许:“回酒店?”
“接下来我们去做什么?”姜暮往他身上一靠。
哪能随便给别人花。
孟一许咧开嘴,笑了一下,眼睛轻轻眯起来,“我是不是应该直接牵你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