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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

    那人开心时便大笑,笑得疯狂,笑得人尽皆知。怒时便祸及他人,无一例外。

    慷慨,谦逊,那是什么东西。

    而那人,注定只属于黑暗,居住的地方,也定是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或者暗无天日的地府。

    招天下人恨又如何,活着,本就是为自己开心。别人所思所想,都无关紧要。

    在闹钟响起的前一秒,她准时醒来,打开床帘,阳光正好。

    所以他们称那人为妖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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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或也有要救得东西,为救一人,伤千人也无畏。

    那些碍眼的东西,不存在了,便也不能碍着谁。

    路过一家叫等花开的花店,她走进去,买了一只向日葵,准备拿回去插在上周新入的花瓶里。

    她望着他笑。

    那人的每一次出现,皆是天翻地覆,寸草不生。

    那人贪、痴、癫、狂,自己的东西,谁也夺不走,别人的东西,想要便去夺。

    下班时太阳还高高挂着,她坐在开满冷气的车里,心血来潮的,想去看一部电影。

    付了钱,转身,打开门,然后遇见了他。

    他也笑了起来。

    是心中所有恶念的集合。

    被救之人也有不识好歹的,只因若不跟着苍生意愿,便与那人是一样的,会遭受万人唾骂。

    他们做不到如此肆意妄为,即使坏事做尽,也总想给自己冠上正义的名头,即使自私,也总有借口,即使明白人皆有缺陷,也绝不承认内心的黑暗。

    妖魔,不可留。

    洗漱,化妆,吃早餐,穿上昨晚搭配好的衣服,出门上班。

    区区蝼蚁,实在不值得耗费心神。

    一眼万年。

    明亮宽敞的办公室,得心应手的工作,中午点到好吃的外卖,忙碌过后的怡然自得,充实,而又美好。

    去时正好撞见一部电影开场,她拿着一杯奶茶,抱着爆米花,咯吱咯吱的像只仓鼠。

    突然响起来的音乐,大概是他们初遇时,如偶像剧一般的背景音乐吧。

    为何要退让,为何要放弃,为何要取舍,不明白,也不需要明白。心之所欲,便无所顾忌。

    电影散场,人潮褪去,她慢慢地踱步,欣赏这座城市的张灯结彩。

    也有妖气横生,媚若无骨,衣着艳丽,眼波流转间魅惑苍生。

    妖魔注定会被神明消灭掉,因为阳光会到达每一处。

    这样,就仿佛自己从未拥有过那些。

    平常

    他们,是站在光明中,无惧阳光之人。

    可那人不会失望,因为看不顺眼的,抹去就可以了。

    他们将心中所有的贪、欲、妄,以及自私,统统丢给那个人。

    说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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