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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当家眉头微蹙,他这番气度跟那日破长兴坊阵法的凡人相似,反而被老二捉回长兴坊的凡人,软骨头一个,没意思,被他殴打完撒气后,丢回凡尘界了。

    童姝夹了个鱼肚子给他:“你受了伤,多吃点鱼肉,有利于伤口恢复。”她尝了尝香味浓郁的鱼肉,鲜得舌头都快化了。

    童坤开店多年,你对我客气一分,我对你客气三分。他跟三当家聊得火热,没过一分钟就称兄道弟,几碗炸番薯条盛上桌时,童坤热情宴客:“老弟不要客气。”

    作者有话要说:  林大魔王:我媳妇做的,骄傲。

    可惜分量少,而且太贵了,不然她一个人干掉三十条。

    两人聊着聊着,从童姝的厨艺聊到小饭馆的招牌菜。当胖子知道童坤想开小饭馆,而且一口气报出这么多好吃的菜名时,馋得口水都快流了,他压抑住兴奋,目光越发亮。

    第8章 穿越(8)

    少年啃鱼尾啃得津津有味。

    “一条小小的甘储都能弄得如此有滋味,老哥的饭馆定能吸引全修仙界的修士光顾,赚灵石赚得盆满锅满。到时候可别忘了给老弟弄个优惠八折卡,让老弟沾沾光。”

    但是跟童坤打好关系,三天两日过来蹭饭吃,也是美滋滋滴。

    他的目光落在林沉宵身上,他爹堕魔,身份在沐昆城很尴尬,但长兴坊鱼龙混杂,胖子见多不怪:“小兄弟的厨艺好生厉害,有没有兴趣入我长兴坊,我保证比你把林家呆得舒服自在。”

    几人吃完饭后,又用了饭后零食炸番薯条,恰巧长兴坊的三当家登门拜访。

    童坤昂首挺胸,骄傲道:“我这辈子最大的骄傲就是我闺女漂亮又厨艺好。”

    三当家很忌惮云游四方的童尊者,对他家人也是客客气气的。

    林沉宵站姿笔直,神色淡然。

    修仙界的修士都吃辟谷丹,一颗丹药进肚,都能淡出个鸟来,还不如杀几只野兽吃得痛快。但修士们不爱吃饭,专研厨艺的人更少。每天吃一种口味的胖子觉得自己最近清瘦了不少,这时候童家饭馆开张,就是为他准备的。

    童府的小饭桌上,待三碗香喷喷的白米饭盛上,童坤和林沉宵同时动筷,一人夹走鱼头,一人夹走鱼尾。坐下饭桌的童姝夹走鱼肉最多的鱼身,怜惜看了眼林沉宵。

    注意到童姝的怜惜目光,他筷子一顿。

    他眼睛瞪得老大:“这东西美味啊,我头一回见到这种吃法,不知是那个修士的手艺,真是太棒了。”

    三当家是一个颇有个性的络胡腮胖子,修仙界的修士们都爱用长剑,穿白衣,老的看上去仙风道骨,少的看上去绝代风华。但胖子并没有随大流,而是根据体型选择了重量级兵器,一对三百斤的流星锤,穿黑色劲装,看上去像梁山好汉。

    爱吃美食的胖子眸光越发亮,“童老哥,你生了个如花似玉又擅长厨艺的闺女,实在是天大的福分。”

    娘呀,儿子好想吃鱼啊!

    三当家亮起来的眸光暗淡下来,讪讪一笑。他路过童府,想高价挖个厨子回家做饭。如果厨子是童尊者的孙女,给他个魔兽胆,他也是不敢的。

    林沉宵戳了戳白米饭,盯着童姝筷子夹过的鱼肚子,耳尖微红。

    炸番薯条金黄漂亮,三当家涨见识了,没想到甘储还能做成这样的吃食,香味诱人,他捡起一根尝了尝,外脆内酥,原汁原味的口感,齿颊留香。

    “我不善厨艺,是童小姐做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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