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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真有人买。

    本着“师父的命令大如天”的原则,小五试探性地挑了一家最近合作比较愉快给钱比较大方的酒楼,找到老板和他说了下自家师父这个想法,结果他刚把自家师父的想法说完,人家大老板二话不说,开口就问:

    “这个冠名权多少钱?”

    小五一听, 嘿,这语气不对呀, 怎么听着像是要买的样子?

    虽然不自信自家这个什么莫须有的冠名权能卖出去, 但小五毕竟是和商界大佬打过交道的人, 不管买卖成不成,该说的价格还是要说的,按照他在都城的惯例,价钱这个东西就是我提个高价你再杀一杀, 最后成交,小五按照这个套路,在自家师父提出的价格上面又提了一半——

    “一百五十两。”好了, 最高价定下来了, 他等着对方杀价。

    “可以, 我们谈一谈详细条件吧。”

    小五:……说好的杀价呢?!

    小五:你这人怎么不按套路出牌哇!

    小五愣得不行,带着自己的成果回去找自家师父——价格这东西一直以来都是他出面和人家谈的,但涉及到具体的操作步骤,他就得让专业人去做专业事了。

    小五觉得一百五十两的价格高了, 但秦门却觉得愿意买下冠名权的这家酒楼的老板智商够可以啊,居然能看出冠名权里所掺杂的商机!

    等他第二天包袱款款来到那家买了《暗恋》冠名权的酒楼、与酒楼的老板进行合作交流的时候就更加发现——奸商的本质,从古到今都是不变的。

    想想在现代那些有冠名的综艺里,冠名商要求把自己的品牌名加在节目LOGO里,要求主持人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念一遍广告词,要求导播切换的每一帧画面都必须出现他们家的产品和LOGO,要求参与节目的嘉宾要在节目里为自家产品说好话,还要求节目中当场试用自家产品,确保自己花的钱绝对不会打水漂,所有看这个节目的观众必定在记住节目的同时把冠名商也给一起记住!

    而冠名这种事情放到古代,虽然因为科技条件达不到现代那种宣传力度,但古代的冠名商大老板还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明——这一百五十两,真不是他轻易拿出来打水漂的!不论是古代现代,冠名商就是冠名商_(:з」∠)_

    秦门原本给出的条件是把《暗恋》故事里的男主人公的工作地点定在冠名商的酒楼、然后让男主角给女主角做的菜全部换成冠名商酒楼的招牌菜。

    别看只给出了两个条件,但这两个条件一个涉及到故事主人公的人设,一个涉及到主线故事的剧情,都时十分重要的部分,这也是他敢要一百五十两银子的原因。

    而冠名商当然是不知足的,他不是专业说书的,也没写过故事,对于秦关之提出的这两个条件觉得还不够,他连价格都不还就是为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条件——

    “第一,我要求说书场卖的门票上印我们白鹤楼的名字!一定要显眼!要看得见!”

    秦门一想,这不就相当于节目播出前的片头加个冠名商吗?

    可以啊!

    秦门还主动提出:“我再找我们家公关给你们酒楼想个口号,到时候一起印上去!”

    冠名商很高兴,点点头。

    “第二,我要求故事的名称和那什么主题曲里面都要加上我们‘白鹤楼’的名字!”

    秦门:……

    秦门:啥意思?这是要他把故事名改成《白鹤楼之恋》?怎么听着这么像一个悲剧呢?

    在一旁打酱油的老伙伴许威一脸懵逼:这火怎么就烧到他这里来了呢?他这歌儿写的是祝福新年,白鹤是个什么鬼?怎么加?难道往歌词里写“驾鹤西去”吗?这像话吗?

    “第三,我要求每天的故事里都要出现‘白鹤楼’三个字,起码要出现三次!……啊对了,如果能在故事里念出那什么口号的,咱再额外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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