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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力撑着,但是李伟杰现在是肚子胀,不是完全的酒精上头。

    “不是!”她很干脆的把一杯酒又喝了下去。

    很快她那一排啤酒被喝光了,李伟杰的还剩下一半,勉强喝下了手中的一杯,听她说道:“你不会这么没劲吧?”

    她又倒了一排,继续喝起来,喝到一半,她说道:“我认识你。”

    “我不认识你。”李伟杰喜皮笑脸,不相信她的话。

    “我很喜欢你的歌,你在广场唱的那首歌,真的很棒。”她又喝了一杯酒说道。

    “我唱的歌?”李伟杰伸出手指指指自己,又指指她,不断上涌的酒劲让他做不出吃惊的表情来。

    “是啊,刚见你跳舞,我一眼就认出你就是那个乐队主唱,我真幸运。”她开心的笑起来。

    “那天你也在现场?”李伟杰兴奋起来,被一个不认识的女人所崇拜,那滋味可是很盖,而且她的态度表明,他很有戏。

    “不在。”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歌?”

    “网上,网上现在到处都有那首歌,还有你表演的视频,你已经被人称作“痴情哥”了,你不知道吗?你那陶醉的表情真是夸张,和神曲《忐忑》有得一比。”说完她咯咯直笑。

    网络时代就是存在无限可能,李伟杰不知道乐队那天唱的歌怎么被传上网络的,后来他上百度搜索才发现,他们演唱的视频被不断的转载炒了个火热。

    在这个网络上喜欢称“男”道“哥”的时代,乐队其他人也被网上的一小撮好事之徒一网打尽,马凯敲鼓敲得乱七八糟被称为“痴呆哥”,军哥因长发一个劲的乱摆被称为“疯狂男”,王新祥形同梦游、娴熟飞弹键盘的做派被称为“抽筋男”,还别说,基本名副其实。

    “就因为这样,你和我跳舞?”李伟杰掏出一只烟抽起来,烟盒被他甩到桌子上。

    “就因为那首歌,你让我喜欢。”她非常自然的伸手拿起桌面的烟盒,抽出一支,自己点上,纤细的手指和白色的烟支一样细长,长长的指甲涂成了很黑的红色,妖艳得有些刺眼,和她与生俱来的清纯及不相衬,两种截然不同气质的反衬却很能调动男人的荷尔蒙,李伟杰看得有些饥渴,胯下的玩意儿呼呼欲出。

    男人碰到一个女人,对她最感兴趣最关心的是这女人能不能上,此后男人的表现都是围绕着这个种可能性进行的。相信男女之间存在所谓纯洁友谊的女人,绝对是脑残,即使真的存在,那只是男人下手不成,退而求其次自欺欺人的结果。

    女人碰到任何男人都是危险的,千万不要因男人的一番吹嘘、一腔柔情而放松警惕,一刻都不能!

    一定要堵住男人长驱直入的缺口,千万不要流水,那会让你置于十分危险的境地,这是李伟杰心里一直为洁身自爱的女人重复的告诫。

    第2714章 胸有大志

    李伟杰太了解男人这种动物了,他们胯间的长物永远不会安定,一刻不停的都在寻找能够填补的洞。

    请相信他所说的,一刻不停找到并填补女人的洞,是男人乐于与女人交往的核心,除此以外男人根本不在乎。

    李伟杰知道这一点,但他从来不对任何女人说。

    眼前就有一个可能让李伟杰填补的洞,这样他就更不能说,特别是在这个浑身冒着无名欲火,性欲强烈的晚上,李伟杰要说了就是十足的笨蛋。

    这个说喜欢李伟杰的女人,让他看到了在天明之前能够来一次交欢的曙光,李伟杰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情,尽可能套爱一番,无论是真爱还是假爱都从他喝得有点大的舌头间轮番迸出,带着他要交欢的使命,杀气腾腾的扑向对面这个清纯得可以却打扮得像鸡的女人,然而往往是这样的女人才最难搞定。

    一番厮杀下来,李伟杰筋疲力尽,才搞到可怜的一点信息,这女人竟不是鸡,只是一个刚出道不入流的演员,跑过几部戏的龙套,参加过几次不成功的歌手选秀,折腾了一年毫无人气,看不到红的希望,今天是和经纪人来谈生意,在经纪人没有谈妥之前,只能在外面晃悠。

    她目光里透着一种对成名极度渴望和无奈的落寞,和她交谈有些费劲,特别是喝了酒以后。

    李伟杰问她:“喂,你叫什么名字?”

    “知道吗?你说这话的时候,已经错失了一次今晚泡上我的机会。”

    李伟杰哑然失笑,说道:“要泡你,总要知道你叫什么吧?”

    “错!一夜情从不问是何人,做何事,你要先前就直接把我拉走,一声不吭带我去宾馆开房,说不定你就已经得手了。”她夹着烟,抓起一个杯子,把啤酒倒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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