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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砚祈吃了一嘴的飞尘,连忙呸了一声,夹紧马腹,急速追出。

    两人前后朝城外疾驰而去,跑出东榆街,跑出西城门,跑了十里地,江裕率先“吁”了一声,调转马头,得意地看着堪堪停在身后的江砚祈。

    江砚祈坐在马上,狡辩道:“你的马比我的好。”

    “这也是本事,我有本事,才有资格骑好马。”江裕伸手拍了拍马头,说,“我这匹马,你坐不住。”

    “我才不要别人的马。”江砚祈不屑地道,“我今日来,就是要你们军营最烈的马。”

    江裕看了他半晌,调转马头,“那就跟我来!”

    煊云军是在江裕手中建立的军队,江裕当了十八年的将军,在二十二岁的时候第一次扬起了煊云军的军旗——黑色的军旗,白色的雪狼。

    “因为我第一次自己带自己的兵,要打的是北边的大燕,所以我做了这样的军旗。”江裕跟他解释,“你要是想进煊云军,必须得从最低等的士兵做起,休想让我给你开小灶。”

    “你想多了。”江砚祈笑着看着他,“我这辈子,最多只会用脚踏进军营。”

    这一世,我不从军。

    江裕闻言蹙眉道:“所以你就是来抢马的?”

    “是啊!”其实不仅抢马,我还要蹭两把刀。

    江裕嫌弃地让他滚,江砚祈便利落地滚进了军营。

    在这一刻,他好像突然和江裕有了相似之处,从脸到气势都好似变成了江裕的儿子,让迎上来的将军一眼就看出他的身份。

    那将军一怔,“郡王,您这是?”

    江裕介绍道:“这位是铁骑营的正将军郁霄,郁霄,这就是我那不成器的儿子,江砚祈,唤他表字易安即可。”

    表字本该等到男儿及冠时才取,可京城世家大族中许多人向来不讲这个规矩,恨不得在儿子出生当日便取了表字,以此来希冀儿子从小就长成自己想要的模样。江砚祈便是其中之一,表字“易安”便是出生那日起的,可江郡王和郡王妃并不想他长成和父亲一样的英雄,只盼望他常乐知足、岁岁平安。

    可惜,终究没有得偿所愿。

    江砚祈恭敬道:“易安见过郁将军。”

    “无需多礼。”郁霄虚扶了一把,一脸真切道,“今日是什么好日子,把易安也吹来了?”

    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今天是什么妖魔鬼怪齐聚元都,把你这纨绔也给折腾醒了,折腾傻了,大早上来这么老远的军营吃土?

    大小江同时如此想。

    “别理他,这小子是来抢马的。”江裕抢过包子,揽过郁霄的肩膀,头也不回地道,“要最烈的马,就得有过硬的驯马技巧和不怕被摔成烂泥的勇气,小子,自己找块风水宝地,死去吧!”

    “爹,说了靠本事,到时候可别心疼!”江砚祈笑着摇手,跟着郁霄的副将去了。

    他一路观察着军营里的情形,总结出了一句话——不愧是赫赫有名的煊云军。江裕治军严明,不管是哪等兵,都成钢铁之势,意志清醒,眼神坚定,毫不分神,这都是寻常军营无法做到的状态。

    “小郡王,这里便是风骑营,军中最好的战马都在此处。”副将侧手,“请。”

    “多谢。”江砚祈走进马场,发现心动真的只需要一瞬间,他指着正侧趴在东边一块地上的那匹黑马,说,“我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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