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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陈良还去隔壁枱要了两罐可乐来让罗泣开,不过这都是题外话。
李歌右手拿着可乐,左手拿着肉,努力地尝试着,此时距离他第一次尝试已经过了十五分钟,扣环仍然十分坚强。“你是打算不喝饮料了吗?”罗泣笑着问。
“开不了就不喝了!”李歌坚定地说,“你要两罐可乐不会就是为了表演吧?”他又问。
罗泣啧了三声。刚才一直在看李歌和可乐较劲,他也忘了要喝饮料。他拿了个空的杯子过来,然后一手一罐可乐,把它们倒进了杯子里,“百事可乐加可口可乐,你值得拥有。”罗泣拿起来喝了一口,满足地舔了舔唇。
李歌在思考着他在作梦的机率有多少。这是什么操作?
似乎是知道李歌在想什么,万岁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怀疑了,他之前连橘子味、葡萄味和柠檬味的那个也试过用来混可乐。最后他发现,吃火锅时配七喜混可乐是最好的。”说完又补充了一句:“虽然我不这样认为。”
看着李歌怀疑的眼神,罗泣把剩下一半的百事倒进了可口可乐的罐子里,晃了晃再递给李歌。
“你试试就知道。”
反正他现在也没得喝,或许他应该……试试?
李歌皱起眉头,他的内心告诉他,他并不想喝,可是好奇心不是这样说的。他犹豫了好一阵子,最后实在是忍受不了光吃肉不喝饮料,于是把心一横,拿起铝罐,仰头喝了一口。
“我操?”李歌连想吐的表情都摆出来了,结果却和他想着的不一样,虽然有一点点微妙,可是好像……
“还不错呢?”他又喝了一口。
罗泣神气地挑起眉头,“是吧?”说着,他把自己那杯往万岁的方向推了推了,“试试?”他怂恿着。
“不要!”万岁看着这两个味觉有问题的可怜人,他发誓他绝不会随波逐流,迷失自我。“爱咋咋地,反正我打死不喝,留着当你们的couple drinks 吧。”
——
如果第二天要上课,而前一天晚上还跟朋友一起出去玩,以下这件事有百分之九十九是必然会发生的。
现在时间上午九时正,客厅传来吸尘器的运作声。万母推开房门,看着床上两个年轻人,“哎哟”的一声别开了眼睛。“你俩怎么还在家啊?”她把罗泣摇醒了,可是下一刻,罗泣又翻了个身,继续睡觉去。
“……臭小子!又逃课,给老娘滚起来!”万母用力地打在万岁屁股上。万岁呆呆地坐了起来,看着时钟近五分钟,他平淡地对万母说:“妈,我头晕、发烧、肚子痛,你去帮我请个假吧。”
万母假笑着对他说:“你是还没睡醒吧?起来!”她说到最后两个字时变了个脸。
当罗泣和万岁挪到校门口时,第三节课都快上完了,偏偏罗泣这脚还翻不了墙。罗泣指挥道:“你再走慢点儿。”他的右手正搭在万岁的颈后,一拐一拐地走着。
“你学学人家李歌吧,上了夹板还能翻那二米多的墙。”万岁放慢了脚步,“你这还跟不上吗?你脚是有多严重?”只听见罗泣啧了三声,表示不同意。
“你一会儿就知道。”他卖了个关子。
没走几步,门卫大叔居然迎了出来,看着互相搀扶着的二位同学,他上前搭了把手,“你们现在的年轻人就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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