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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星第一次得到了病人的真正待遇,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看到一半,他突然有点渴了,沈云星把举在空中的手放下,也拯救了下自己发酸的手臂。

    因为这会让沈云星很有成就感,很多他过不去的关卡,或者肝不动的时候,都是季北秋帮着他一起过去的。

    那是他哥哥!

    把季北秋家当自己家的沈云星身上还穿着居家服,没骨头地躺在沙发上,举着本小说看。

    因为打篮球崴脚是常事,沈云星以前也崴过一次,只是没这一次那么严重,还是能走能动。

    不能回家,他就没有更好的去处了,沈云星只能住进了季北秋的家里。

    在当沈云星没课在家里的时候,他的日子就过得更加舒坦了。

    沈云星也挺佩服她的,每一次加的料都不一样,每一次的咸淡也都不一样。

    季北秋把琳琅满目地瓶子搁到沈云星的面前:“要喝什么自己拿。”

    久而久之,整个专业的都快知道沈云星有个叫季北秋的哥哥了。

    季北秋习以为常地放下自己手头的事,问他:“要喝什么?”

    可沈云星本来就是别人一宠尾巴就翘得越高的性格,他想通了,季北秋又不是“别人”。

    沈云星课多又杂,季北秋每天还按着他的课时送他上下学,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可以把车开进学校里,还会背着他上去。

    季北秋说要对他更好,那就是真的。

    在季北秋家待了一个礼拜,他还顺便通关了很多以前没玩过的游戏。

    他笑起来的除了梨涡,眼下本来就明显的小卧蚕也更加显眼,有点像狗狗眼。

    苏冬梅却觉得这是什么大事,说着“吃啥补差”,给他煮了整整一个礼拜的猪蹄汤——早中晚加夜宵整整四餐。

    沈云星的脚踝上已经没包纱布了,膏药的用途是让脚踝上的乌青先出来,这样会好得快一点,这么一来,他的脚背和脚踝的位置都是一片青。

    充分地满足了沈云星的网瘾,他比较爱玩主机游戏,尤其是各种很肝、难度高、支线还复杂的游戏。

    寝室的床还是上床下桌,沈云星还没觉得自己可以稳健地单腿跳上去。

    沈云星的寝室楼高,虽然有电梯,但是有时候人多排起队来就需要等很久。

    为了不再喝到那猪毛都没剃干净的猪蹄汤,沈云星是坚决不可能回家的,就算腿断了也不可能回去。

    当他第一天被季北秋对待的时候,他还会不好意思,觉得自己住在别人家里还这样子,实在是太没礼貌,也太麻烦季北秋了。

    最恐怖的是,猪蹄还是苏冬梅为了表达自己深沉的母爱,亲手炖的。

    沈云星的注意力早就回了书里,随口回了一句:“都行。”

    脚还没好,沈云星就觉得自己在高三的年纪快得三高了。

    都行的意思和随便差不多,季北秋就把所有饮料的种类拿了一遍,又给沈云星倒了杯温热的白开。

    他眼巴巴地看着季北秋,继续装着残废道:“哥,我好渴。”

    在脚踝养好之前,沈云星也不打算回家。

    沈云星刚开始还有拘谨和不适,因为季北秋说照顾他是真的照顾,除了季北秋每天会叫个阿姨过来收拾屋子再做个饭。

    其他关于沈云星的事情他几乎都是亲力亲为。

    季北秋给他买了最新款的switch,再配着手柄,还有无数的游戏碟。

    沈云星说季南夏曾经排队给他买了双球鞋,季北秋就送给了沈云星双更贵的,还带着沈云星最爱的球星的签名。

    他又问:“要不要吃薯片?”

    别人都是在失败中进步,苏冬梅女士是在失败中越跌越落。

    沈云星摇了摇头,起身开了瓶白桃汽水,气泡在舌尖炸开,他甜滋滋地道:“哥,你真好。”

    看着吓人,但事实上他现在已经能走了,就是姿势看着有些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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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腿伤了,什么事情都变得不方便起来,还是需要别人照顾的。

    他开始理所当然地使唤起季北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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