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奧步最吃香(上)(2/2)

    很現實的講,極少數的人所制訂給全民的一套生存的遊戲。

    恕我直言,如果你是有權變更法律的人,你會懷著怎樣的心態去修改?

    可惜的是,阿恩還在努力搖屁股的拜票階段,沒能力幫我擋住江局長的權力。

    事實上呢?

    「擾民斷財,這帽子可大咧。我依法辦案,你敢阻擋?」

    這種話,我每聽一次就蛻次皮。恐怖的是,每個候選人都會說,都具有異曲同工之妙。解析成白話文即是,各行各業都無法報效國家,惟有從政才能為全民謀福利。

    「當然要針對我個人利益,給予最有利的保障和發展。」這種不要臉的話,阿恩當然只會在私下說。他改變志向想競選立委,不是假的,逮住機會得發表高論:「我滿腔熱血,無時無刻想盡一己之力報效國家,為全民幸福流盡最後一滴血,死而無憾。」

    待續

    我說:「局長主動前來協助辦案,我們是受害者,受寵若驚之餘,自當全力配合。只是陽巨岩並非命案現場,一袋不明物能證明什麼?局長勞師動眾進行搜查,勢必引發議論。要是找到杜悠悠眾口之物,自然最好,就怕萬一,擾民斷財,我們怎辦?」

    最初,孫先生雄才大略,三民主義的理想世界,強調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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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阻撓辦案?局長真愛說笑。我們正當營業,青石湖是私人產物,不受保障嗎?」

    阿婆生子,真拼咧!

    「我就是要保護你們,免去歹徒暗中作手腳才要徹底搜查。這裡屬於公共場所,人潮眾多,萬一被歹徒安置炸彈,你意圖阻止,要等造成傷害,關門歇業吃官司?」

    我不想任人宰制,這種時候,當然要把靠山抬出來。

    全世界都知道,警察不需要口才好,但必須有張利嘴,具備威嚇哄騙等功能,以便從嫌犯口中套出案情。江同佑既是局長,光憑嘴上功夫足以將我吃死死。何況,他還有強而有力的靠山。現在是文明的社會,受全民供養的公僕,無論是執行正當的職務,或別有居心的任務,總不忘義正辭嚴說:「一切依法辦理。」我不懂法律,卻很清楚,江同佑代表公權力,公權力又張開法律的保護傘。吊詭的是,法律怎麼來的?

    別的不提,單論全國各公家機構,經由特殊關係而獲得「看茶呷報紙」捧鐵飯碗的人,總共有多少人?十萬?百萬?千萬就中發票啦,真是他媽的公平。如果你沒搭上順風車,擔心眼睛變荔枝,最好緊去撞壁,省得招惹憂鬱症得花醫藥費。眾所周知,隨著社會變遷,修法是必須。於是一年復一年,一票又一票有錢有勢的人掌握修改法條的權力,改來改去。該快的可以慢慢來、不想讓外界知道的,關起門迅速宣讀通過。弄出很多表面上美其名為全體百姓的福利著想,卻字字暗藏讓人玩味的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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