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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跟着林夕的脚步留在了S市,每天上下班,偶尔做做饭,平平淡淡的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冬。

    他偶尔会去看看林夕,只是当他看到抱着林夕的高大男人时,他再也维持不了表面上的镇定,心里像发了疯一样的发酸和嫉妒,他不甘心,不愿意就这样把林夕拱手让人。

    他用卑劣的手段见到了林夕,在看到她包上挂着的熟悉的,残破的护身符时,他想,他一定会让林夕一辈子都离不开他。

    第37章 最终回

    三月份的某一天我的闺蜜在微信上给我发来了一些图片,上面是我和她高中时期晚自习时在练习本上写的好多闲话,聊天的内容大部分都是围绕着我如何追求L,以及一而再再而三的放弃,重燃希望,再放弃的挣扎过程,然后便想起了很多从前的事。

    可能会有一些女孩子和我一样,都有一个专门记录‘那个人’的本子,上面写的全是关于他的事,虽然现在再看的话很可能会脚趾抓地,抠出一整栋魔仙堡,但还是很有意思。

    写这本小说的时候我正处于毕业的阶段,实习后不知道该从事什么职业,一个人在姐姐的出租屋里面临人生的抉择。我没有出色的学历,也没有一技之长,只是一个普普通通,被生活压榨,没有梦想,碌碌无为的人,我仍然在寻找着自我认同,仍然迷茫。

    在写校园时期的林夕和刘修谨的时候,我找出了尘封已久的那个本子,一页一页的翻着,回忆着从前,其实当时的我并没有想着把他追到手这件事,只是觉得每天能看到他就很满足了,我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戳一戳他的酒窝。

    现实生活中我对L也是一见钟情。现在想起来依然觉得很扯,那么一眼就喜欢了这么多年。有了联系方式后我和L其实并没有当面说过几次话,因为我太怂了。我一直都很普通,也特别自卑,L在他的年级是瞩目的存在,女生会特意跑去他的班级里看他,他的空间也总是有不同的女孩子留言,所以我没有勇气跟他搭话,只敢在小吃街跟着他,保持着一定距离偷偷跟在他的后面看他,然后回家在网络上和他聊天,就这样跟了一年。高考前因为学习我已经不常找他聊天了,也不怎么会去小吃街,晚自习放学的路上也碰不到他,有很长一段时间跟他一点联系都没有,但在六月初的那天晚上,我收拾好所有的书本回家,准备几天后的高考,然后就在校门口最后一次遇见了他。他换了另一辆电动车,在拥挤的校门口慢慢行驶,我就在他的对面慢慢骑着,盯着他想把他的样子刻在脑子里,在这个燥热的晚上,我和他分道扬镳,再也未见,留下的,只有那本书和里面夹着的情书。

    到如今竟然已经过了五年,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他,过了这么多年都忘不掉,当敲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终于下定了决心终结这份单向的、自我感动的感情。

    我不是林夕,L也不是刘修谨,现实里的我们并没有那么美好,林夕和刘修谨在我心里也已经不再是小说里的人物,她们纯粹又幸福的世界是我心中的乌托邦,也是我美好的想象和永远无法实现的奢望。

    写完这篇小说的时候,我好像已经走出来了,好像这些年来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和执念,现在,我终于能把这五年放下了。

    我曾经对L的每一次告白里都会写着希望他永远快乐,等我进入社会之后才明白,快乐在成年人的世界里真的太奢侈了。我希望,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大家都不要轻言放弃,在生活中,其实有很多很多人都在不同的泥沼中挣扎,我们,并不是一个人在前行。

    现在,我依然祝他快乐,祝我快乐,也祝看到这本小说的你们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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