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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确定要太监了,你会失望,但因为你知道它不会再有更新了,你不会再对后文有期待。而烂尾,是在你看前文看得如痴如醉废寝忘食迫不及待想看后文时,给你嗷嗷待哺的嘴里喂进去一大坨屎。
没错,谢雨安原本觉得写出这本书的一定是活得比他们寿命长很多倍的闭死关已久的老前辈。那个时候的修真界状况肯定与他们现在的不一样,灵气充足,天材地宝能大幅度促进修为不是不可能的事,而当时修真界法规制定不够完善,杀人夺宝的事情频发也可以理解。
白毓如果真的是妖,在检测仙缘的法器面前立刻就会原形毕露,可是他却是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下的倥侗山。谢雨安用毛茸茸的爪子扒拉着自己的胡须,陷入了沉思。
虽然长得干净清秀吧身形却一点都不矮,八尺左右的身高一看就比那些娇滴滴的母猞猁结实。五官虽然说不上精致,却分布得格外舒适,是一张看上去就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的好人脸。不论何时嘴角都带着微微上扬的弧度,算计他的时候眼里狡黠流转,格外灵动。当然点睛之笔还是眉心那一点天生的殷红痣,给清秀平淡的面庞平添几分颜色。
总之,深思熟虑后作下闯地府的决定,一方面是因为他真的很想知道《仙途浩渺》后面的内容,另一方面则是他很敬仰能写出这部大作的前辈,想见上一面。
……
为了这样一本难得的小说,为了见能写出这样大气磅礴的作品的老前辈一面——
一面想着下次溜进去一定要好好收拾那个胆大包天居然敢拿烂尾作糊弄他的作者,一面又乱七八糟地想着那作者长得可真好看啊,比他们猞猁妖一族里因为数量稀少而骄奢跋扈的母猞猁要好看且有韵味多了。
自己接近180的身高感觉已经挺优越了,这货起码有190,当真是个傻大个,暴殄天物啊!
结果……结果自己认真又诚恳地去问结局,得到的却是一个天雷滚滚的烂尾!
太久没有下地府,以至于一时大意,被巡街的地府工作人员看出了端倪,一路追捕。幸亏他脚程快,找到白毓之后剩下的时间还够听个大结局的。
在故友的盛情招待下谢雨安在他居处多待了几天,吃吃喝喝把小说追到了最新的更新,然后辞别朋友,决定去找作者大大,一睹真容。
谢雨安越想越气,干脆化回猞猁的原型,在自己铺得软软的猞猁窝里滚来滚去,钢鞭一样的尾巴在地上抽得“啪啪”作响。
烂尾之仇,不共戴天!追文时付出的喜爱与时光,终究是错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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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进地府后他先从还没来得及投胎的故友那拿了笔冥币,买了部地府专用的便携式知之之至,再用故友的账户全文订阅并下载保存,以便万一有啥意外发生他在地府待的时间不够长没法在线阅读完。
谢雨安负着伤窜出地府,回到自己猞猁窝调养半天后,仍觉得胸中气血翻腾。不是因为伤重,而是被气的!
长得那么好看,脑子却不大好使,白长那么一大高个了。想起方才被抓住衣领时他都不得不略垫脚,白毓有些愤懑。
总之就是整个人看起来特别柔和,像周身都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白色柔光一样……
直到那部虽然缺乏生活常识,但是写法新颖,情节跌宕起伏的《仙途浩渺》出现,滋润了他因为缺乏优质阅读材料而干涸的心田,洗净了他被迫阅读低质量小说而日渐浑浊的猫眼。
可是他调查到的消息是,白毓确实是个普通人啊,还是一出生就被抛弃的人类孤儿。大病初愈后在齐全书阁找了份看店小工的工作,然后死活不听别人劝告非要揣着几个月的工资去倥侗门监测有没有仙缘,得到否定的答案后才开始写小说的。
百思不得其解,向来是行动派的他一跃而起,决定跑回猞猁一族的老巢翻翻古籍解惑。
谁知道按照打探得来的准确消息来看,写出这部小说的是个一砸就死的普通人,谢雨安就更加好奇了。
若要问铁杆读者最恨作者什么,烂尾绝对要排第一,连太监都得排在烂尾后面!
得知写《仙途浩渺》的作者意外身故的消息时他整只猞猁都焉了,作为一只沉迷小说的大妖,看了几百年小说,口味早被养的刁钻无比。前段时间甚至到了看什么小说都觉得太无聊,不得劲的地步。
等等!不是像,是真的有!那是只有他们妖修才看得到的同属于妖族的妖的本源妖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