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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霁抬头,便见女子宛如春光,却比春光还要灿烂的笑脸映入了自己眼中。

    见谢氏如此溺爱孩子,容姑姑越发不认同:“姑娘大了,到了嫁人的年岁,还这样由着性子来,往后到了婆家该如何自处,总不能把一头畜生当作嫁妆,也一并带过去。”

    谢氏左思右想,勾手把亲信春蕊叫过来,小声叮嘱:“你去叫表少爷,就说......”

    “表哥!”

    她怀疑沈旖不是脑子进水,而是随了她娘,想法清奇,听不懂人话也就不奇怪了。

    谢霁不由感慨万千,纵使他对表妹并无男女之情,可一想到那样一个娇憨明媚的女子,从此遁入深宫之中,过着如履薄冰,谨慎提防的日子,始终觉得不忍。

    惠太妃在宫里经营打典所需要的银钱也大多是由娘家人供着在,这也是惠太妃心系娘家的一个重要原因,沈家若真的垮了,她也要跟着受累。

    即便跟宫里那位金贵小姑子撕破脸,她也要彻底断掉央央进宫的可能。

    他是觉得不妥,祖父却说表妹定然欢喜。

    谢霁如往常在亭子里纳凉,一卷草席铺地,他盘腿而坐,手里握着书卷,悠悠默读。

    谢氏顺嘴一回,容姑姑愣了。

    一双小手捧着一只黄橙橙的大橘子,递到了自己眼前。

    婢女送走了姑姑,进屋回话,谢氏揪着帕子冷笑:“我千辛万苦生下的女儿,想怎样就怎样,旁人休想说半个不字。”

    谢霁初见布袋,它还只是个小狼崽,断奶不久,一排小牙刚长出,米粒般大,毛茸茸的嗷嗷直叫,他进京赴考,把它也捎上,作为送给表妹的及笄礼。

    果不其然,还好小命保住了。

    思忖之间,谢霁忽然听到表妹唤他,想必是有所思,而出现幻听了。

    谢霁没当回事,埋首继续苦读,却不想,一双绣着粉白兔子的鞋面出现在了自己眼底。

    若非央央为了进宫闹绝食,她是一万个不同意,没人比她更了解自家生养的女儿,央央那性子,太纯太真,进了宫无异于小白兔误闯魔窟,能保住小命就是万幸。

    “表哥见到我不高兴吗?”

    他蓦地站起,转了个身,逃难般拉开彼此间的距离。

    沈家缺名声缺地位缺底蕴,可缺什么,也不缺银子。

    果不其然,表妹是欢喜的。

    但再想进宫,谢氏是不可能同意的。

    然后谢霁看到蹲在自己脚边的庞然大物一下起身,去拱那双小巧精致的绣鞋,惹得绣鞋的主人咯咯直笑。

    “姑姑这主意倒是不错,正好解了我一桩心事。”

    布袋也如往常那般冲了进来,见到老家的熟人,亲热凑了上去,拿自家硕大的狼头去拱谢霁手里的书本,轻轻松松就给拱掉了。

    谢霁不知自己怎么了,只是半年未见,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为何再次碰面,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惊艳。

    也不知为何,谢霁只觉耳根一热,仿佛莺歌,仿佛曼舞,在身边荡漾开,身体都变得轻盈了起来。

    可表妹还要更欢喜的东西,那就是进宫做妃子。

    面上零星两三颗小红豆,并没有让女子容貌失色,反而眉间那一点红,更多了一股纯真和魅惑杂糅的美感。

    谢霁也不恼,捡起掉落的书本掸了掸灰,又卷起往狼头上轻敲:“说了多少遍,非礼勿扰,就是记不住。”

    表妹还是那个表妹,可又似乎有些什么东西变得不一样了。

    这点疼对狼来说简直是挠痒痒,布袋仰着脑袋舒服得直哼哼,亚成年体的公狼,即便哼哼两声,雄浑的声音从喉头发出,也足以让人吓破胆。

    女子一身湖蓝色的纱衣罗裙,弯下腰后,胸前那处越发显得鼓鼓囊囊,少女初初长成,已是玲珑好身段,尤其俯身正对着自己......

    容姑姑面上表情就跟吞了蛋似的,错愕,又不解。

    她出了什么主意,这人听不懂话,还是装傻。

    “表哥,吃橘,不酸,可甜了。”

    “城里的闺女出嫁,谁人有我家央央威风,有头狼做陪嫁,说出去能夸一辈子的事。”谢氏越想越觉得可行,眼角眉梢都染上了得意之色。

    许是天干气燥,谢霁只觉鼻间有股热流在涌动,猝不及防,又来势汹汹。

    一晃眼,时光如梭,小狼崽见风的长,恍然间已经初具乃父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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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不等谢氏安排,青梅竹马的表兄妹已经先一步碰上了。

    容姑姑再一次败兴而归,绷着脸心事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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