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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她能争什么呢。争一个全年级第一名还是争一个保送名额。
“应该吧。我才高一。”
“嗯,我记得,谢谢。”
“我来的时候看见这本本子掉在地上,应该是你的吧。”
哪怕没有姜泛泛,她也不可怜不孤独。
英译中的作业,她才写到一半,仍是那句王尔德的,“Many things will be thrown away if they are not afraid of being picked up by others.” 杨宵的声音犹在耳边,连清音浊音都分毫不差。
“哦,是为了参加高三自主考试吗?你是不是已经被提前录取了啊。我听说你们学校的人到了高二就被各个大学订完了。”
抬头时,正对上杨宵有些无措的眼神,不知怎么她忽然笑得很体贴,然后指了指自己旁边的空位,示意他,她可以坐在这里,和姜泛泛一起。
要是这人大有出息也不错,以后还能当作吴美芳的宣传口号。
语文老师今年五十有三,面临退休的年纪,却比年轻一辈更尽职。他既然布置了作业,就会比学生更尊重作业。花了一个月时间,终于将班上所有同学的寒假随笔细细读过一遍。
俞舟欢下笔如有神,轻轻松松写下六个字,“无人争,哪知惜。”
高中生俞舟欢的字典里,有浪漫主义,更有循规蹈矩。
“这是我的随笔本!”俞舟欢激动地站了起来。她最宝贝自己的随笔本了,从前往后看是正经作文,从后往前翻那都是她写的小说啊诗歌啊,就是字迹比较潦草,还夹杂了一些乱涂乱画。
“你好。”她尽量温和,为了让他不再露出受惊的表情,她又说,“我是老板的女儿,有一次给你送过罗宋汤的。”
“程道声。”他回过头,五官在楼梯灯的直射下显得棱角分明。
没想到他竟背着书包径直走了过来。他应该比杨宵还要高,坐在椅子上的俞舟欢需要很费力地昂头。
第11章 她向来看走眼。
还是俞舟欢的好奇心更强一些,主动问了天才的名字:“我叫俞舟欢,你叫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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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关机的声音让她回过神。她顺着看过去,才发现一直坐在角落里的那个男生准备走了。那人算是个怪咖,几次撞见,他都在黑白屏幕前写着看起来很厉害的东西。听詹意说,他是二附中的学生,俞舟欢直接将他和天才画了等号。
对啊,人家可是天才呢,肯定过目不忘的。空气静止了一会儿,俞舟欢怕冷场,又问:“你一直在写的是什么啊?”
俞舟欢有一丝尴尬,她有这么可怕吗。
“一些小程序。”
要不要冲上前,要不要挤走她,要不要宣示主权。
俞舟欢的脑海中闪过好多好多,然后考虑了不过一秒,就对自己说不要。她太知道自己是谁,不如就这样算了吧。
“嗯。”那人学雷锋不留名,转身下楼。
唔,怎么气质比他们稳重这么多。俞舟欢陷入困境,彻底聊不下去了,索性憨憨一笑、速速埋头,继续勤奋写作业。
那人好像也是才注意到俞舟欢回来了,眼神闪烁了一下。
回书店时,吴美芳形容她是在冰箱里吃的麻辣烫,一点儿热气都没有。她难得没有回嘴,难得一上楼就打开了作业本。
也许是因为得到了,一旦得到,它不过就是件衣服而已。
不知道英语老师看了会不会赏她一个“信达雅”的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