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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格小跑过去——他看到车上的箱子堆了足有三分之二个她高,推这段路肯定累死了——一边说:“我来帮你。”他并不是在征求意见,直接抓住了把手。阿拉梅让出位置,撑着膝盖喘着气。
“那太妙了!完美。唉我是今天突然想搬,吃完早饭就开始收拾东西,真应该等一天的,明天就是休息日。太麻烦您了。”
“这样会不会觉得自己的生活没有仪式感了?”
罗格睁大眼睛——
这是第一次,当他被女孩子邀请去喝酒的时候有了答应的冲动。他该说什么?拒绝?答应?怎么答应?用什么语气才能既不显得他把她当兄弟,又不显猴急,还不冷淡疏离?
“这点东西对我来说很轻的。”
“这是文化差异吧?我是诺多,纯的,我们觉得完全没有问题。”
“我去把它搬过来吧?您既然是想体验一个人住工作室,当然应该有完整舒适的生活。以后的麻烦以后再说吧。”
“那是应该搬家!”
“是呀,二层有个空房间,好大一个呢。”
“啊——你好呀!”她用肚子顶住推车的把手,活动双臂和腿,“我在搬家。”
“说得也是,那我更得请您喝酒了。”
“谢谢谢谢,我请你喝酒。”
罗格逼着自己把“喝酒”变成一张纸,揉烂了扔进水里冲掉,应道:“搬去店里吗?”
“那就好。”两人已经走上平地,坡度无法补全身高差,她又开始仰视罗格,又是那一股温暖酥麻的风。
“我真不应该这个时候搬东西的,好晒,晃眼睛。”她跑到罗格前面,转过身来倒退上坡。罗格跟着她的步调放慢了速度,他们不像在搬家,更像是在朝霞里的滨海道上散步,路上只有两个人,他们的口袋里装了糖果,手上提着酒瓶,路的西侧满枝头的花。他眨眨眼睛,步子又慢了一点。这个场景,还有这个想象,都好熟悉。
她突然笑起来:“您是那种需要仪式,但讨厌仪式占用时间的人吗?”
“我也在想,但是先试试嘛,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住,又喜欢上班下班,我就再去找个地方。”
“看得出来!您的身材真好。”她突然捂住嘴,无名指和小指却没有和中指并紧,给未归的家人和室友留个门就是这样的,“第三次见面就说这句话好像有点不礼貌。”
他边走边想,住在提里安就是有这点不方便。一整座山就是一座城市,所以绝大多数路段不是上坡就是下坡。贡多林也有这个问题,但是贡多林的规模毕竟远小于提里安,中州大地上的阳光强度也是如此,所以在夏末秋初的午后出门还不算太痛苦。
“其实是有的,不过不是很重要啦,是我的床架子,我可以打地铺。万一我又准备搬回去呢。”
“阿拉梅?”
“我一直都没有自己住过,学习的时候有室友,出师了也有室友,突然就想搬走试试。”
罗格的声带先于他的思想行动:“还有别的东西要搬吗?”
“您原本住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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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差这一天。”罗格愣了,为什么这句话在阿拉梅之后才说出来,“我是说,搬家耽误不了多长时间,工作不差这一天。”
“对,我能接受十分钟,不能再多了。我住在一个街区外,算上上下楼,最多八分钟。”
阿拉梅抬手指着过来的方向:“这条路一直走,进第一个右转道。慢慢走过来不到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