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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个手掌心带着他的穿刺伤的年轻医生,嗓音里还带着一点哄劝式的笑意,“好了好了已经结束了,我们商量一下,就再忍四针?”无影灯下,这个人的脸隐藏在口罩与手术帽下,只露出一双眼睛,漂亮的灰色眼睛。口音柔和,带着一点几不可辨的伦敦音。
说第一眼就多么爱,其实也不至于。最开始最开始,西里斯只不过是他的一根救命稻草。
电钻陷入了他的骨膜,生理性的眼泪从眼眶里涌了出来,完全不受精神控制。耳朵里一阵蜂鸣,连说话声音都听不清,可是出乎意料的是,他听见了一个人的声音。
西里斯二十六岁,天蝎座,伦敦人,与家人关系复杂,爱吃意面,会打斯诺克,医院的工作占据了他的绝大部分生活,通常凌晨一点睡四点就要起,业余健身。
痛,钻心蚀骨的痛。他几乎想要求饶求人将他杀了,了断这种痛苦。试想一下没有麻药的情况下,用电钻钻骨头。可是他一动不动,牙齿深深陷入自己双手的皮肉,苦涩血液充满口腔。是的,这种时候他才知道,血在口中的味道不是腥甜,而是苦。
人生中的第一次,他知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证件照下,是打印的一行名字:西里斯?布莱克。
局部麻醉一般只有半个小时的药效。
他从病区走廊另一边走过来的时候,即使没有看过他的脸,莱姆斯也只凭那双眼睛,就认出了他。那是个有着黑色头发的年轻人,五官轮廓深邃,穿着白大褂走过的时候,有种令人心醉的优雅。
十二月末的巴黎,天气阴冷。
他一动不动,连一声呼喊都没有逃逸出口腔。
他没有直接住院,与艾斯蒙德在诺丁山的大宅里住了一个星期,等到病理结果出来。毋庸置疑的成骨肉瘤,接下来等待着他的是九次化疗和一次大手术。出院的这段时间里,他与西里斯不间断地发短信,彼此言语之间其实并不是医患的口吻。他们聊对方人生中的所有东西,除了与治病相关的一切。
他走近他的手术床,翻胸前名牌给他看。
他虚弱地躺着手术床上,突然开口调笑,“你能摘下口罩让我看一眼吗?”
他躺在那里孤立无援的时候,和他说话的人是西里斯,西里斯?布莱克。
那时候莱姆斯才明白,手术本身首先是一种伤害,用你的生命去搏,试试看会不会活下来。
“你缝吧。”他用尽全身力气挤出一个微笑,“我就只是嚎两声助助兴。”
“手术室里不能摘,等回去病房我去看你。”
那个年轻的医生说到做到。
他们本不该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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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姆斯能感觉到每一针每一线在自己腿部皮肉穿过的感觉,他能清楚听见自己的每一下急促抽气,可是从头至尾,没有呼痛,没有哀嚎出声。
他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莱姆斯?卢平一生理智,有着超出年龄的稳重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