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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泪眼模糊之中,想到初相识,西里斯对他说的话,“我也怕疼,但是人不对自己狠一点怎么能行呢。”莱姆斯的手颤抖着抓住座椅扶手,用力之大到指节泛白。硬生生去撕自己的肌肉,如是数天,终于达到九十度角。当然这还不够,只能从长计议,一天也不能放下练习。

    他拄着拐杖去大病房里看奇奇。

    他所认知的能说自己连活着都不怕的人,只有奇奇。只有奇奇才当得起这一句。又或者小唐克斯,查尔斯。病魔欺人老。他们所经历一切,是苦海折磨没错,但世上同情最廉价,他更不愿意随意对着别人揭自己伤疤。

    那一天西里斯独自往他的病房里跑了好几次,次次训导他复健不努力。话最重的一次,干脆颠倒黑白,“你真要好好练,主任医师都看不下去了。一掰腿就跑,还真没见过像你这样的。”

    主任医师是个极高大魁梧的中年男人,也是现役军人。彼时他已经注意到对方脸色不好看,只是还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姗姗来迟。躺到病床上,还没有给他掰腿复健,轻轻扶了一下小腿,已经说,“你这根本没有练啊,想复健不吃点苦怎么能行。”句子最后,已经极其不耐烦,转身就走,西里斯跟在他的导师身后,没有停留。

    死去活来。

    莱姆斯知道,他这是在拿自己发泄。他不怪他。西里斯成天关在医院里,眼看生生死死,除了自己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发泄渠道。且他当时以为,对方多少也是为他着急。这些事在莱姆斯看来,尚属他们两个人的私事。

    原来有人失恋与学习,就可以以为自己命途多艰。他想那大概是他人生中为数不多愤怒而悲哀的时候,但他没有发火,也没有表现出丝毫不悦,反而用自己那种长久以来缓慢而温和的语调回复对方,“说自己连活着都不怕,是对有些人的不尊重。”

    那天莱姆斯右腿的角度到底也没压下去多少。三个月内,腿部肌肉会基本恢复,必须在那之前复健,否则走路困难。既然西里斯做不到,那么他只好自己来。莱姆斯坐在病床旁的椅子上,强行下压自己的小腿。剧痛,只是当然好过穿刺的痛。他满头大汗,生理性的泪水盈满眼眶,但是死都不放手。

    是吗?连活着都不怕?

    难过的时候当然有,但是时刻提醒自己,最忌自我感动。吃一点苦就向他人哭诉,或者事后以过来人姿态教导年轻人,都不是得体做法。

    不是自伤,不是自怜,是看清之后,也只有哀矜。

    莱姆斯生性好人气,巴黎的同学同事里,没几个人知道他生病,还是有后辈时不时愿意找他诉苦。有个年轻几岁的小男生,还在上学。某天失恋,通过脸书来找他哭诉自己悲恸。翻来覆去是那几句话,强说愁一样地认为自己命运悲苦。“喜欢的人给了我家人给不了的幸福,可我们不能在一起。”又说一句,“家里人逼我学不想学的东西。太压抑了。但我连活着都不怕,只能奋力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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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里斯最终放心不下他自己一个人复健,私下请求主任医师来看莱姆斯。

    对面男孩子见没有得到同情,忿忿不平,“你是比我大几岁,可是你未必能理解我的痛苦。”

    但他最终一句话都没有说。

    那是某个星期一的早上,门诊日。莱姆斯不在自己病房里,陪着奇奇与唐克斯看书聊天。走廊那一边喊他过去,于是只能颤颤巍巍重新拄拐,回到病房。

    拐杖是腋下拐,走起来晃晃悠悠,像在空中荡秋千。奇奇的病床在窗下,正对着外面帕丁顿的车水马龙。晨光透过窗玻璃照进来,那张小脸上柔光覆面,看上去愈发像教堂里的圣像。这么久以来,他第一次见奇奇站起来,双臂把住他妈妈的肩膀,形销骨立。他身上套一件宽大袍子,风一过,布料吹得贴在身上,轻易能看出一条腿是缺失的。罩衫之中空空荡荡。

    他的头发全部掉光,连胆汁都吐出来,他的手臂上埋着直通心脏的导管,他全身浮肿蜕皮,他手脚关节发黑,口腔溃疡,夜间喘不过气不能入睡,手术台上死去活来,连腿都不是自己的。可是他还是活着,不是因为多么热爱生命或者是恐惧死亡,而是因为人的生命不是属于你自己一个人的。你还有责任,还有爱你的人,怎能因为痛苦,就向命运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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