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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植初用勺子舀了一口羊肉酸奶,含糊问道:“我到底什么时候能出院?我身上都生锈了。”从她当记者,就没休息过这么长的时间。

    郁植初晚上睡觉时连床单都带着半湿半干的不爽利,总感觉身上发黏,但好在她得伤口处理的及时妥当,在经历了几次不可避免的低烧后,实际上恢复的效果堪称十分理想。

    “怎么站在这里,不进去?”蒙桑放轻了声音,眼神复杂地看着他,以为他和郁植初又闹了别扭。

    韩臻扬扬眉,歪着嘴笑:“加一。”他将手中的烟抽完,伸了个懒腰:“忙活了这么久,敌也杀了,人也救了,现在安然无事,走吧?哥儿几个干点儿宵夜去?”

    这日天气尚好,余幸趁着查房的空档和郁植初闲聊了几句,还给她买了烤皮塔饼和羊肉酸奶汤。

    门外是蒲焰腾转身离去的声音,他将本就只开了一道缝的病房门小心的合上,动作极轻,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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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幸低了一下头,缓了一下突然猛冲上来的苦涩,揉了一下鼻尖,说道:“人都是疯子,你不疯吗?不疯的人,不会到这儿来。”

    月份虽到了初秋,但暑热仍旧尚未褪去,而是多了些雨,仿佛天空在往由红转黑的烙铁上泼水,激起无数热气,如坠云雾。

    *

    余幸说完又笑了起来,声音清脆得像风铃,放缓了语速又调笑着开口:“如果现在有一个好的男人来引诱我,我愿意沉沦的。说真的,这就跟打仗一样,入侵者侵入土地谁拦的住?有人侵入我的心房我也拦不住,既然无法控制,不如干脆羁绊好了,或许爱情的本质就是这样,我拥有着过去,和其他人产生欢愉,要是最后能成为爱情,那就再好了不过了,我什么也没损失……”

    余幸摸了摸下巴,仔细的想了想:“那倒也不是那么随便,至少得我喜欢才行,不是所有人都能替代他的……”

    “那是疯子才会做的事。”郁植初弯唇笑了一声,眨了眨眼睛,将疲倦地眼神又恢复成清冷余辉。

    余幸吃了一个塔饼,睨她一眼:“急什么,现在天气这么热,你要是出去感染了就麻烦了,我好不容易把你从死亡线上拽回来,你可别毁我医术名声。”她说完又神秘的眨了眨眼睛,一脸恶趣味:“还是说没有蒲焰腾来陪你,你感到非常的寂寞?”

    郁植初半信不信:“如果你在这里遇到追求你的人,你也会选择忘掉过去接受新的?”

    郁植初闷闷地叹了一口气:“我也……一样啊……”

    蒙桑在手指尖把玩着小半截烟,笑了一下:“我赌是为了小班长。”

    “是不是胡说八道你自己心里清楚,别人说的你不听就算了,我说的你怎么也不该左耳进右耳出吧。趁还活着,能好一天是一天,像咱们这种人,谁知道什么时候没准小命就戛然而止了。有的时候真的感觉人生很奇怪,好像越往前走,就越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学会爱,比忘记,更难。

    无风而多雨,闷热而潮湿,这种潮湿伴随着钟声持久不衰的通通沁入东国的骨子里,与此同时,挥之不去的粘腻汗渍也从北区延申至远端的末梢神经,像个庞然蒸笼。

    郁植初愕然的看了她一眼,险些打翻手里的汤碗,恶狠狠的瞪她:“别胡说八道!”

    蒙桑来给郁植初送汤时,在走廊看见了蒲焰腾,窗外的朝阳在他身上打出一层模糊不清的光晕,他站在光里一动不动,仿佛笼罩在一种莫可名状的孤独里,那样悲伤的眼神,短暂的像一声转瞬即逝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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