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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配和郑晏森在一起。

    笑这个男人的虚有其表,上了五十岁就变得越发油腻无聊,也笑自己当年因为喜欢郑宴森,男友滤镜太重,怎么会以为郑青峰是个能信任的好人。

    郑晏森看都不看,冷着脸一手扫开,刚好按到温思眠脚腕鼓起那块,疼得他手一抖,险些把勺子掉桌上。

    客厅茶几上摆的那套茶具就是郑宴森去年送给郑青峰的生日礼物,郑青峰特别喜欢,每次泡茶都要跟他显摆,说些类似于“看儿子对我多好”的酸话,大概是想表达自己做尽坏事还有儿子孝顺,而他受尽屈辱却众叛亲离的优越感。

    不过往年郑青峰生日郑晏森都会送礼物的,今年都过去俩月了,昨晚回来吃饭也没提起,不知道是忘了还是别的原因。

    “嗯?谁演戏了。”温思眠把崴到的脚伸到对面,碰了碰郑晏森的腿,“你自己看看多肿。”

    打开了洗衣机,温思眠扶着墙走出卫浴,转头就看见郑晏森正在饭桌边吃早饭,对面放着一套用过的碗碟,估计郑青峰是吃完出门了。

    反正结果都一样,是不是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过唯一的本钱都没了,他还能拿什么勾引郑宴森?

    第14章 上药。

    昨晚留下的狼藉已经有人收拾过了,扫落的沐浴露和毛巾,淌在镜子上的精液——还有他那件掉在地上湿透的睡袍,居然没被扔掉,只是放进了洗衣机旁的脏衣篓里,四处干净整洁,完全看不出这儿曾发生过什么。

    盛晴回了好,让温思眠出门前发条信息知会一声,她要提前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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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郑晏森知道真相抛弃他,再被自己多年崇拜的父亲玷污,现在这样,至少能保护他,也不算亏。

    温思眠试着起来站了站,还是挺疼的,就没勉强自己,坐在床边给盛晴打了个电话,问她今天有没有空。

    温思眠无端乱想,又摇摇头失笑,起身下床的时候脚腕忽然传来一阵尖锐刺痛,才发现自己原来真的扭到脚了。

    温思眠想。

    “你男朋友在?”温思眠问。

    他给郑青峰看了录取通知书,说等郑晏森去了北京再答复,就是想至少在分手前别让郑晏森知道。

    郑青峰那天找过他,问他考虑得怎么样。

    “早啊。”温思眠没指望叫郑晏森帮忙,自己进厨房舀粥拿包子,再一瘸一拐走到郑晏森对面坐下,“昨晚睡得好吗?”

    房间里的不是他。

    温思眠一般不予理会,有时闲着坐下听几句,也只觉得好笑。

    ……无所谓了。

    第二天醒来已经8点多了,温思眠对着自己房间的天花板发呆,有些记不清昨晚被郑宴森折腾到几点,又是怎么回的房间。

    温思眠说不用,他自己打车就行。

    乌青的血块鼓起来一包,看着有点肿,不知道严不严重。

    “没问题。”盛晴说,“用不用来接你?我有车。”

    回忆杀差不多了

    温思眠靠洗衣机站着,边把脏衣服放进去洗边想,以前在游戏厅一买一百多块钱金币都毫不心疼的小少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种勤俭节约的人设的。

    “有啊,年假最后一天,在家陪林肯玩。”盛晴说,“你要过来看它吗?”

    “没你好。”郑晏森说,“大清早还有精神演戏。”

    三年前?

    “是啊,睡得跟猪一样。”盛晴无语道,“不说了,还得给这祖宗做早饭呢,挂了啊。”

    打完这个电话,温思眠又跟领导联系请了假,在科室群里找好代班的同事,然后一瘸一拐扶着墙慢慢走出房间,去隔壁卫浴洗漱。

    可能是郑青峰上次录了音,找人假扮他,故意让郑晏森撞见,也可能只是郑晏森疑心重,错认了他

    就让我独自烂在泥底,你要永远向阳而生。

    身上酸痛的地方很多,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不舒服的感觉,大概是清洗过了。撕裂的部位也已经上了药,凉凉的,养一两天应该就能长好。

    “嗯,也好久没见它了。”温思眠笑笑,“顺便麻烦盛医生给我看看脚,昨天崴了一下,肿得厉害。”

    不对,应该是六年前,郑宴森本科毕业后就没再用过郑青峰的钱了,靠每年的奖学金和实习工资念完三年研究生,工作这几年还时不时往家里寄东西。当然主要是给郑青峰寄的,他在郑宴森眼里算不得这个家的一份子。

    郑青峰也放他走了的,后面他一直在医院没离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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