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3/3)
第16章 旧事。
第一次接触到这个旧案是在本科期间的刑法课上,教授以此案为例讲解了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和量刑。
当时课件上除了被告温国富以外,其余人全用的化名,案情也叙述得比较简略,没有相关图片。但由于是自己家乡的案子,郑宴森留了心,课下用教授提到的几个关键词查了些资料,才知道这就是曾轰动一时的“7?22杭城奸杀案”。
那会儿网络还不像现在这么发达,又隔了将近二十年,能查到有关案件细节的资料并不多,只有几张模糊的现场照片和新闻报道,讲述了这桩发生在杭城某个废弃码头边的惨案。
后来郑宴森考上本校的刑法学硕士,读研期间发表了几篇论文。有一篇是关于犯罪心理分析的,导师指导时给了他几个典型案例,建议加到实证分析那一章里,其中就有“7?22杭城奸杀案”。虽然仅仅是文字描述,但内容远比郑宴森在网上随意查到的更为详细,于是也被他存进了电脑文件夹里。
再后来毕业进律所工作,第一年名义上是律师,实际干的是律师助理的活儿。
郑宴森跟着所里一位专接刑事诉讼的律师前辈学,上来就是几百万的贪污案,诉讼费高要走关系的地方也多,几乎每天晚上都有应酬。
郑宴森负责开车,酒桌上喝得少,基本是前辈和另一个男助理在扛。
那助理酒品好,喝高了上车就睡。前辈职业病重,醉了话更多,跟他倒苦水说律师这行就是这样的,口才好技术硬还不够,还得会做人,熬出头了当合伙人,熬不出就一辈子跑业务吃辛苦饭,拿身体来拼。
这些话郑宴森听了一年多,拿到律师证开始单干也时不时被前辈叫去帮忙——反正案子钱多,他来者不拒,逐渐积累了一些人脉,方便打探消息。
年初时郑宴森收到风声,说上头准备整治律师行贿的乱象,好像是因为收到匿名举报,要求各地律师协会先自查。前辈也跟他聊起这事,倒不怎么担心的样子,问他知不知道这举报是打哪儿来的。
郑宴森说不知道,前辈就举杯跟他碰了碰,低声说:“你老家呀,杭城。”
郑宴森一愣,不知怎的想到了“7?22”那桩案子,就问:“举报哪个律师?”
“这不清楚了。”前辈说,“不过说起杭城,有次我当事人的儿子在杭城旅游被抓了,危险驾驶,打电话让我赶紧跑一趟捞人。结果去到已经有个当地的律师在交涉了,估计是我当事人又另外找的,还挺有手段,刑事案件直接降级成交通违规,吊销了牌照交完罚款就放人了。事后请我吃饭,我问他怎么办的。他起先打太极说是商业秘密不能说,后来做了个手势——就这样,给钱办事的意思嘛,然后笑过去了,没再提。”
郑宴森皱眉评价:“这是惯犯吧。”
“我看也是。”前辈说,“对了,还跟你同姓,叫郑青峰。”
郑晏森愣了愣,前辈却没注意,继续道:“杭城‘7?22’那案子他也提了一嘴,应该是有参与的,但没说具体,不知道是给被告辩护还是怎么。”
郑晏森心头剧震,回去后立刻联系了所有能联系的人打听这桩案子。有个北京本地的同学帮他问到了,是家里人,调阅后拍了卷宗头两页,因为不能传播不能留底,就专门约出来见面给他看。
照片里的温国富憨厚老实,表情紧绷地望着镜头,比郑晏森之前看过的任何资料图片都要清晰,郑晏森一眼就认出了他到底像谁。
不是温思眠,是温爷爷。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