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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腼腆单纯”的大男孩,此时正用一种无比炙热的目光盯着对面的森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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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葳用的是一种低柔又有些怯弱的语气同电话那头的人交谈,如果只听声音,很容易将其想象成一个腼腆内敛又单纯美好的大男孩。
森予皱眉,他皱眉的原因是林葳用了一个“也”字。
林葳将身体往背椅上一靠,嘴角上扬,“说说看,她引起你注意的条件是什么?能让我们Satan如此念念不忘,即使是过了这么久,光是凭借口红色号以及香水味你就能判断出她是谁。”
“只是这样?”林葳问
第64章 囚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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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森予的角度,是可以看清来电显示的人名。
另外,你应该清楚,我的嗅觉灵敏度高于常人。我嗅到你身上有股很淡的肉汁味以及红酒味,说明你跟这个人吃了饭。最后一点,正常人同另一个人并肩走路时,会下意识让对方处于自己习惯用的那只手的一侧。比如,你是左撇子,如果有一个人同你并肩走,你更愿意让对方处于你左右一侧。不过这也不能解释你左肩处为何会有一小片口红印记。
森予却道:“林葳先生明明是跟人出去吃饭,还是一个女人。为什么没吃饱?”
“真好吃。”
森予淡漠道:“原因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不想在同一个问题上浪费时间。”
在林葳接电话的空档里,森予默然起身,去了厨房。等他再回到座位上时,手里端着一盘意面,以及一杯水,还冒着热气。
“很简单,从你今天刻意的穿衣风格,以及你左肩处那一小块口红印记,不难猜出你外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去见一人,而且对方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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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葳故作惊讶,“唔…你是怎么知道,我跟人出去吃饭?并且还知道对方是个女人?”
“那天,她叫了你的名字。”
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打断了林葳即将要说的话。
在说出这句话时,森予捕捉到林葳面部表情,不易察觉的僵了一秒,仅仅一秒,不会再多余一秒。
森予凝视着他,幽沉的目光深不可测。“跟踪你?你觉得有必要吗?只要是我见过的人,大脑会立刻将其基本的特征处理成信息并储存,最终成为一组编号或者代名词。不过前提是此人拥有能引起我注意的条件。”
——他的眼神似乎像是在调情。
林葳道:“看样子你对卢晓颜也感兴趣?”
在两人不分上下的对视中,林葳终于挂断电话。他道:“你说的没错,我今天的确是去见了卢晓颜,也就是你口中的‘那个女记者’。你猜的这么准,我怀疑你是不是找了人跟踪我?”
只有一种可能,你同那女人走路时,你们之间的距离处于亲密距离,也就是十五厘米之内,很显然你同这个女人之前就认识。为了躲避什么,那个女人低头将口红留在了你肩膀处。这样一来,也不难推断出这个女人穿鞋后的身高大概在一米六三至一米六五之间,再通过口红的色号,以及所使用的香水,我脑中立刻浮现出一个人...是在上一起案件中的其中一名受害者,闫国俊家门外遇到的那名女记者。
然而事实总是相反的。
对于夸赞森予这件事,林葳从来都是毫不吝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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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葳无视他此时的目光,按下接听键。
林葳掏出手机,像是故意的,他没有立刻接听,而是将亮着的手机屏幕放在面前看了一会。
他错了。基于二人现在的状态,基本算是同居在一起,平时又是成双成对的出入。森予完全没有必要找人跟踪监视他。
我说的对吗?林葳先生。”
作者有话要说: 我来了。想不想我?
林葳摊了摊那只没受伤的手,识趣的没再问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