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9(1/2)

    他们想丢掉我?

    不行。

    这样我活不下来,我需要这两个蝼蚁给我提供活下来的食物。

    于是我乖巧的看着他们,懦弱的女人和刚生产完带着父性的男人哭着将我抱在了怀里,放弃了抛弃我的念头。

    两岁的时候。

    村子里来了个疯疯癫癫的老道士,愚昧的人总是需要信仰才活得下去。

    我那对儿蝼蚁父母请他过来给我看相,谁知道他刚看到我就突然尖叫起来,嚷嚷着天降异象终成祸端,阴阳相反,一切都要完了的话。

    老道士被吓跑了。

    而我也在那天晚上,被名义上的母亲抱出了家门。

    我知道她想做什么,听着屋子里男人压抑的哭声,以及女人额头的汗,和颠三倒四糊弄人的话。

    见她将我送进了大山里,然后掉头就跑。

    她把我扔的很远,我走不回去。

    可我想活下去。

    并非畏惧死,只是遵从生理的欲-望。

    于是我开始在山上游荡,吃虫子、吃草、吃各种能吃的东西,期间我遇到了一只兔子,它眼睛红红的、皮毛竟是雪白的。

    也许是因为眼前的孩子过于无害,过于好看,它竟然没有跑,而是蹦蹦跶跶的跳过来凑到我的手边拱来拱去。

    我拎起它的耳朵,用没力量的手臂将它抱到怀里,我摸了摸它的后背,兔子闭上眼露出舒服的表情。

    我静静的看了它一会儿,忍不住笑了。

    然后我低头,在它彻底放松下来的时候,用牙齿咬住了它的后颈,在它骤然的唧声尖叫中,用力狠狠撕开了它雪白的皮毛。

    皮被撕开是什么样子的呢?

    刺啦——

    像布一样,是有声音的。

    鲜血喷涌,我迫不及待的把嘴塞进它皮下的肉里一口口的嚼它腥甜的嫩-肉,听着兔子的惨叫双手狠狠禁锢着它的挣扎。

    渐渐的,兔子不动了,最后我把它吃的只剩下一张皮,和一个头。

    本来我还想抠出它的眼珠吃掉的,可我还是太小了,手指没力气也不足够灵活,扣了几次都失败了。

    那是我第一次学到‘可惜’这个词。

    吃饱了,我试着往山下走,之后便遇到了兰合。

    逢魔时分,天光隐晦,衣服破烂露出雪白的肌肤,赤着脚的孩童披散着凌乱的黑发,两颗浓黑的眼珠镶嵌在满是凝固鲜血的脸上。

    那一刻,保护主子的暗卫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而兰合立刻信了疯道士和村民的话。

    ——这个孩子,会让他所憎恶的水怀国堕落进地狱!

    “我们做个交易。”

    “成为我复仇的工具,而我会让你站上争夺天下的舞台!”

    我看着对我弯腰伸出手的男人,在他温柔的表象下发现了兴奋的疯狂。

    一股不熟悉的力量鼓动着心脏,那是名为渴望强大的贪婪!

    我把手放上去,从此,便成了宫九虞……

    *

    之后我在兰合那里接受培养,目送兰合自杀后,我利用所有能利用的一切成为了位高权重的大皇女。

    运筹帷幄、掌控全局、阴谋诡计、心狠手辣……我学到了很多,却依旧没有学会仁慈和怜悯,属下与敌人畏惧我,无人敢上前与我亲密。

    我不后悔,更不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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