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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的这句话到死都没有实现的迹象。
我觉得朴朴会是很了解我的人。
这是个很离题的绝世比喻。因为我从小到大就是用右手食指和无名指握成拳写字,无名指上有微微的茧。这没别的解释。因为一开始的错误,后来不能被改掉就延用至今。值得一提的是我的手写字非常好看。
朴朴一直在MSN里说些他爱我,他要跟我在一起的话。他说一些很有思想的句子,渐渐将我征服,在他说要在天空里跟我做爱后我答应跟他出去看桃花。
B
可他的这句话让我知道朴朴绝对是个有思想的人,男孩或者男人。
对不起,小姐,画已经卖给这位朋友了。
我转头看朴朴,看见朴朴眼里有一些闪烁的我不明白的东西。我挥挥手说算了算了,我再看看别的。
我正想着怎么把价格压到最低,旁边的朴朴叫来了那画家,他说你这画我买了我很喜欢它。那画家点头说好。我站在旁边看了整个交易经过,忘了自己可以捍卫自己的购买权,最后才说,这画我也想买呢。说得真是有气没力。
斑驳得褪了色的红十字架。我站在下面仰望。朴朴,我现在真的,真的相信所有的爱和恨都会有个了结,都走不到海角。可是朴朴,你离开了,我还在继续,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止。
2003年春,艳阳傲地,城南有画展,是个很有意思的本土画家办的,我穿着宝蓝色裙子杀了进去。在一家俱乐部二楼,有干净瓷砖地板和玻璃,人不太多。我喜欢她忽明忽暗的线条和画女人时粗糙不堪的嘴唇,像是永远不能说爱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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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朴最早说的我记得最深刻的话是,他要在天空里跟我做爱。这非常神奇。我想那应该是在飞机上,飞去哪里还没安排好,我们在喝一点饮料后去卫生间,在那窄小充满激情的空间里,我们一遍一遍地互相伤害。
买了它之后朴朴上了飞机。
我在一幅叫《溃散》的画前面停下。画面有三分之二的葵花和三分之一的天空。天空上有张模糊的嘴,葵花全是摇摇欲坠的金黄色,右角下有一尾铅字:我爱抚的手指,细成银灰溃散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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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幅画很棒。我很愿意买下它。
朴朴就这么缠上了我。他一直问我要我的MSN,展厅里我走到哪他跟哪,我终于忍无可忍写给了他,抬眼看见他眼里的阴谋得逞。
阳光风火,朴朴在我家街口等我。朴朴的头发比上次也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长了许多,在微风里颤动。朴朴一直用舒蕾,对那种味道上瘾。朴朴说这没什么可解释的,就像某些人写字时把笔放在拇指食指和无名指中间握成拳,而不是中指。
所以我迅速接受了朴朴的邀请,跟他去城郊一个可以看到全世界人面桃花相映红的地方。出门前我在脸颊上抹了点胭脂,我想我不能被那些花比下去。
朴朴现在在青岛。此刻是3月5号,青岛大雪,冷。青岛的教堂比我眼前的漂亮千万。我想套上新买的棉布裙子,可是这个三月,阳光温度稀薄,我穿了外套毛衣还是不觉温暖。我无比想念那条裙子,寇粉色百褶裙有绣花,可以遮到小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