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5(3/4)

    『35』5。5废话

    好几天没有见到垂泪玫瑰了,她一直都没找我,甚至连电话都没打一个。我觉得自己非常的下贱,本该偷空开心一下,却感觉心里空落落的,仿佛只有见到那个女人,才能填补上心灵的空白。

    无聊的我只能在酒吧里打发空闲的时光,作为这里的副经理,我并不因为自己的地位而感到骄傲,因为这根本不是个职位,而是个空帽子。酒吧里人来人往,都是那几个常客,这里是会员制的,价格又非常的高,平常人很少能到这里来,坐在这里的感觉不仅仅是消费,更是一种挥霍,是拿钱不当钱、拿命不当命的挥霍。很难相信,就靠那几个常客,垂泪玫瑰能挣出这么大一笔家业,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酒吧我见得多了,但是像这样雅致、幽静的,真是少之又少。北京虽是天子脚下,却并不太平,东西南北城都有各自的“头爷”。稍微能赚点儿钱的店铺,官家不来吃,私家也会来造,把这些地上、地下的神仙伺候好了,一个月的流水也差不多了,假如不开辟点其他财路,哪还有什么可剩的?

    许多酒吧在华丽外衣包裹下,都干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卖淫、嫖娼、吸毒、走私、打架、斗殴比比皆是,仿佛少了这些流毒,就算不上酒吧。但这里不同,她把一切粗俗、卑鄙、丑恶的东西都拒之门外,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拂袖掸尘间,扫落一身的红尘。除了几个规矩的男、女服务生之外,这里甚至连保安都没有,这种与世无争的态度另人诧异。

    虽然年纪不大,但社会的阴暗面对我并不陌生,我曾经亲眼看见两个人为了争夺地盘,在某个酒吧大打出手,一个人大刀一挥,“喀嚓”一声,另一个人的手就落在我的眼前,那个带着金戒指的手指似乎还不屈服于离开肉体的命运,一个劲儿地抽搐。这个场景深深地印入我的脑海,导致我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到酒吧喝酒,宁可选择脏乱差的路边小吃摊,生怕哪天有人寻仇认错了人,拿我充当刀下鬼。由于很多传统的北京人一提到酒吧就会联想到黑社会或流毒,所以多数人认为去泡酒吧的没什么好人,或者好人根本不去泡酒吧。

    从这个意义上说,蓝百合根本就算不上酒吧,她太清净、太幽雅了,似乎不是为赚钱而开的,而是简单地为了情调而存在,仿佛存在就是一种乐趣。她从不惹事,也没有人来寻事,她就是她,一个色彩暗淡、连黑社会都将其遗忘了的所在。

    虽然是老板,可垂泪玫瑰几乎很少出现在酒吧,尤其是三角关系确立后,她更是对酒吧的事物不闻不问,我估计她连酒吧是赔是赚都不关心。整天忙碌的人只有缨子。在厌倦了芳芳的庸俗和垂泪玫瑰的骄横后,我开始对这个勤奋、严谨、踏实的女人产生了好感。

    名义上,我是酒吧的副经理,但实际上,除了在吧台前站一站,根本没有事情可做。小服务生们都非常自觉,从不扎堆聊天,上酒、送烟都看客人的眼色行事,烟缸里绝不超过两个烟头就换新的,地板从来没发现过污迹,总是随脏随擦。在这样的氛围下,我纵有一腹才学,也没有施展的余地。

    论年纪,缨子比我大不了几岁,但却成熟得吓人,而且在举手投足间流露出逼人的气势。虽然我从不叫她姐姐,可她却比姐姐还关心我,总是在我疲倦的时候劝我坐下休息,在我困的时候为我送上一杯咖啡。大事小情从来都不让我做,记得有一次,上货的司机杰子闹肚子,我主动带着两个人开车到酒场把定的酒拉了回来,结果杰子和跟我去的人都挨了缨子一顿臭骂:“你们也不看看齐经理是什么人?能跟你们去上货吗?把经理当壮劳力使,你们的脑子都长到屁股上了吗?”我一再解释,是我主动提出去跟他们上货的,目的是熟悉工作、更好地为酒吧服务。可缨子却淡淡地笑了一下,“那是下人做的工作,齐子,说实话,我怕你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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