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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落,林斯深深地叹气,给了纪仲年无奈的一眼,便转身回屋了。

    因为他知道,纪仲年值得遇见可以厮守一生的人,而这个人不可能是他。

    林斯选择断。

    “再见,仲年。”

    “哎——”林斯马上放下喝了几口的水,勤快地跑过去,“怎么了哥?有什么要我做的吗?”

    包工头指了指旁边那一堆建筑材料,跟他讲:“你今天下午去拉那个装水泥的车,就......就拉个二十车吧。”

    最难熬的不是物质生活的贫乏,而是日复一日的思念和无法传递的爱意。

    本来包工头不肯雇他,但他说自己只要别人一半的薪水,才最终得到了这份工作。

    “阿斯,你过来!”包工头衔着口白色香烟,朝他招了招手。

    今天是周末,但林斯为了能多攒点钱,没有留给自己休息的时间,而是到了码头附近的一片工地里,去当搬运石料的临时工。

    但是这次,林斯能够确定的是,之后纪仲年会再回来这个地方,正如上辈子那样。

    林斯打开家门,从里面走了出来。

    第52章 你去哪了?

    “好,没问题。”

    林斯的话实属气人,像是固执地要“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纪仲年向来自尊自傲,从未遇过这种连番被拒绝的惨事。他被激得叛逆心理上来了,偏要和林斯作对,“你在这里能有什么生活?”

    所以,在纪仲年离开这里的第二天,林斯也收拾好东西,从贫民窟逃走了。

    偶尔他会梦见纪仲年,会梦见在纪家锦衣玉食的生活,会梦见以前那些快活幸福的瞬间,只是中途醒来后,看见的仅是一片漆黑无边的天幕。

    在最开始的两个月里,他穷困潦倒,一直在城里流浪,和拾荒者们睡在天桥底下,吃些捡来的剩饭剩菜,日夜风吹雨淋,日子一天比一天难熬。

    作者有话说:

    但是在这一刻,某人的选择已经很明显了。

    因为西城的人来东城,好听些讲就是自讨苦吃,难听些讲就是自取灭亡。

    为了不让纪仲年找到,他没有选择呆在贫民窟,而是一路从西城逃到了东城。他料想,纪仲年肯定不会猜到他来了这里。

    莫慌,纪二少会把老婆绑......不是,追回来

    夜风萧萧,吃了个闭门羹的纪仲年完全恼怒,被气得青筋凸起。他极为不屑地哼声,打开旁边的车门,跨腿坐了上去。

    有时他都觉得自己是在找罪受,但是再想想,找罪受就找罪受吧。

    人与人的情分有时就看人的造化,一人想断,一人想续,谁都说不准,未来究竟是砍断情丝还是再续前缘。

    后来情况慢慢转好,他终于找到了一份廉价工——包吃包住没有薪酬,什么杂活都要干,这才勉强算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里活了下来。

    漆黑如渊的天穹下,黑色迈巴赫缓缓发动,有只流浪猫踮着脚走过房顶。

    工地上多是些肌肉发达的壮汉,个个晒得皮肤黝黑,就只有林斯长得又白又瘦弱,扛着东西时,他肩膀上的那块石板都比他的身板要厚。

    他关上门,连声“再见”都没留下。

    他再一次,独自站在这个地方,目送着纪仲年的车越驶越远,渐渐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而后消失在路的尽头,只留下漫漫飞扬的灰尘。

    透过暗色的车窗玻璃,纪仲年望着那扇紧闭的门,屋里灯火明灭,林斯模糊的影子映在窗上,有些单薄,似是对屋外人的离去并不在意。

    可是,他却不想再跟纪仲年相遇了。

    “破烂生活,”林斯道,“但这是我自己选的,你不必管我。纪仲年,我真心说一句......你走吧,别回来。”

    “开车。”纪仲年收了视线,对魏平说。

    魏平见状,也立马坐进主驾驶位,绑好安全带,打开车灯,准备就此发动汽车离开。

    ——我确实只能过些破烂生活,但也总比拉着你一起坠落要好。

    带着一个西城的身份证,林斯在东城饱受歧视和偏见,根本找不到一份正常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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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贫民窟离开的半年里,林斯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吃了很多很多苦头。

    到现在,曾经的林懒汉已经自力更生快半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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