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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时他刚过20岁,随爸妈移民到美国,刚刚从一所全美排名前十的大学辍学,法学专业。

    如果按他爸妈的计划,冯慕大学毕业以后会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或者当一名DA(检察官),也算是凭借自己的本事在美国立了足,以白枫的理解和观察,他爸妈给他选的路才更适合冯慕的个性。

    可惜冯慕偏偏对美国的司法体系嗤之以鼻,也在大二的时候被一个疯狂迷恋摇滚的女孩所感召,立志要做堕落的、歌舞升平的世界里的清道夫。可惜没有得到学位只能曲线救国,做一个不在编的非正规军的一员。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那个把冯慕感召到在中东吃灰的台湾女孩,最终却在一个高级写字楼里过着朝九晚五的白领生活,嫁了肥腻的中年男人,在一栋还算不错的800平别墅里,戴着与他人一样的面具。

    所以冯慕本质上是一个太过矛盾的人,也由于他的自我封闭,使白枫无法探究到更深的层次。

    事实上,冯慕的这段过往也是在一次酒后,白枫逼他才说的。白枫美其名曰,我不知道自己的搭档是什么样的人,那该如何做到互相信任呢。

    看着那寡然无味的早餐,白枫叹了口气,本来就已经足够憋屈的人生,为什么不能活的自由洒脱一点。

    也罢也罢,冯慕的榆木脑袋想必也懒得去计较那么多,尤其是在把下半辈子都搭在白枫编造的弥天大谎里的前提下,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

    白枫给自己和苏珊分别做了超大碗牛肉面。

    要算热量你自己去算,别拉着我一起受罪。他想。

    耳边传来冯慕的声音:“怎么,现在你又不着急了,你的计划呢?怎么还不跟陆语联系?”

    白枫回头看着冯慕说,“既然已经知道了陆语是个好人,我当然不着急了。”

    “我正好有个问题想问你。”

    “说。”

    “你是怎么坚信陆语是个好人?”

    “陆语撒谎的时候有一个特点,别人撒谎的时候是鼻子充血,忍不住要摸鼻子,他是耳朵充血……还有……”

    “好了别说了,仔细想想到底该怎么办吧。”冯慕一把抓过早餐,是一盆混着鸡蛋和煎培根的草,白枫在一边大口吃着面,显得自己非常做作。

    “我要去找陆语商量点事情。”

    听到这里,冯慕忍不住把白枫吃到一半的面抢过来,动作干脆利落,让白枫毫无准备,一头雾水。

    当一个长相颇似卡米拉·卡贝洛[ Camila Cabello,古巴裔美国歌手,代表作《Havana》。]的酒店前台按照白枫的要求拨通“陆总”的电话后,仅仅过了十几秒就示意工作人员把白枫带过去。

    10点,对陆语来说相当于凌晨,竟然能把他喊起来。

    一进门就发现陆语早就收拾整理好自己,连胡茬也没有,头发还打了发胶。可是这衣服……差点让白枫笑出声。

    原来陆语今天穿了件玫红色蝴蝶图案、粉色打底的丝质衬衫,还有白色的宽松长裤……

    这……是什么花蝴蝶。

    “你还没有吃早饭吧。”陆语先开了口。

    还没等白枫回答,陆语就给卡米拉·卡贝洛吩咐了几句。

    陆语拿出了主人的姿态,跟白枫突然客套起来,又是把他拉到沙发上安顿好,又是不厌其烦地手磨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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