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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克森。他是踏上这片土地的第一个人类。也将自己想成是它的所有者。
瓦尔基里向他走近了一步,西里斯竟然发现,他比自己还要矮了一个头。
莱姆斯避开他的目光,没有直接回答问题。那双蓝绿色的眼睛映着篝火跃动,好像陷入沉思。他对西里斯说埃森斯泰因,那个传奇之中,瓦尔基里的岛屿。说其实也像法罗群岛一样,有天然形成的峡湾,有冰川,有瀑布,有数不清的品种奇怪的植物。他就在这样自然的环境中长大。他说他们的族群,生来就有翅膀,只是翅膀是随着躯体一起长大,也要像鸟类一样靠学习来掌握飞行。又说成年的瓦尔基里,翼展可以达到二十尺以上,足够带着他们的身躯飞越大陆与海洋。瓦尔基里的使命,即是不间断地巡视大地与大洋,巡视战场,是灵魂的收割者与指引人。说到此处好像察觉到夜间天气寒冷,西里斯在他身旁很轻微地瑟瑟发抖。忽然皱了皱鼻子。莱姆斯瘦到突起的肩胛骨上,有什么东西正在抽离出来,巨大羽翼唰然伸展开,轻轻收拢,像被褥一样盖住了身侧的西里斯。他还有一点手足无措的样子,那黑发的维京青年已经毫无羞赧,伸手就在羽毛覆盖之中,抱住了瓦尔基里的腰。悬崖上的溶洞中,相互依偎,如此可以抵御北大西洋夜晚的寒风。半梦半醒之中,莱姆斯忽然小声说了一句什么,几不可闻,是在回答西里斯的问题。
在法罗群岛的第一天晚上,他们两人在悬崖边的一个溶洞中度过。用海滩上捡来的漂浮木生了火,又借此烤熟峡湾中捕获的鱼。油脂滋滋作响,滴入篝火中。他得意地对莱姆斯笑,说没有想到吧,我能在任何地方活下去,而且还能活得很好。瓦尔基里只是看着他微笑,一丝不苟地吃完了大部分烤鱼。西里斯又讲自己来的那个地方,说他住在比约尔桑,是挪威西北岸上的一个聚居地。村中有条无名的小河,小到连地图上都不一定会画出来。因为河水清澈,被当地人称作是白河。他一直是远近闻名的造船师,工坊就在河边,是自己搭建的一间棚屋,四面开敞,做到一半的船,就对着河架在工棚里。他造的船,没有驾驭不了的风浪。被其余人认为是像生物一样的存在,给它们起名叫做长蛇,或者干脆是耶梦加得。就只有这么一次,被风暴击沉了船。说到这里定定看住莱姆斯,说,为什么是我,为什么只救我。
“这里叫法罗,是北海上的一个岛群。几百年前,曾经有盖尔人渡海而来,在这里建立了城镇。但是我们脚下踩着的这片土地,不归属于任何人所有,也没有名字。如果你想的话,可以由你来给这片峡湾命名。”停顿片刻又说,“我叫莱姆斯。”莱姆斯吗,黑发的维京青年站在原地笑,心想说好的,这个名字,我不会忘记。在将死一刻,诸神赐予他的神迹,他不会忘记。环顾四周,看苍绿的悬崖,与宁静的海湾,转过头对莱姆斯说,“这里不如叫萨克森吧。我们的语言,意思是乡间的自然海港。”
他们在萨克森四处探索,汲山涧水饮用,采菌菇野果为食。确认四下无人,莱姆斯就会展开双翼,带着他,在峡湾上空飞翔。人生中的第一次,他不被任何一种认知所束缚。他可以不是海盗或者劫掠者,他可以不是造船者,甚至只要他想,连维京人都可以不是。他是传奇的一部分,他站在众神的世界之中。这一切,都是因为莱姆斯。西里斯远远看着那个人,看着他站在高耸的悬崖之上,长风从海外而来,带起他的棕发与舒展的双翼。如此轻盈,好像下一刻,就可以御风而去。那双美丽的蓝绿色眼睛,忽然回头看着他,说话的声音很轻柔,又好像有一点不易察觉的感伤,“这里真的很美。我曾经想过,如果真的有诸神黄昏,真的有神灵的覆灭,那么众神死亡的原野,大概就是长得像萨克森这个样子吧。天地的尽头,被海洋环抱的绿野。这片悬崖上开满了的花,也是此前亿万年,多少生死无穷轮回的舞台。维京人也好,盖尔人也好,爱尔兰人也好。多少人,经过这片土地,耕种开垦,生老病死,相爱繁衍。征战。可是岛还是在这里。那些英雄的史诗唱遍了,布伦希尔达,西格弗里德,和这片原野上开满的野花一样,都是朝生暮死,在诸神的眼中看来,本身并无区别。多大的悲伤和血腥,峡湾里的风,还是每一天都在吹。”
风暴过后,海滩上满是被冲刷上来的浮木。挪威的桦木,盖尔的松树。西里斯用这些材料敲敲打打,在悬崖上,先搭出了一间棚屋的框架。只要盖上屋顶与四面墙板,他们今晚就可以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成型后的木屋,如长船一样,有层层叠叠的板条墙面。整体结构,因地制宜,居然没有用到一根钉子。两人又到高山上的森林之中,采摘雨后新生的菌菇。那天晚上他们吃的是牛肝菌,没有油脂,没有调味料,只有山间采来的植物叶子盛放食物。可是西里斯记得所有的一切,他记得自己亲手打造的那张小桌,记得他们借着窗外的月光,分享自己烹饪的菌菇,记得他如何在黑暗之中,倾身向前,亲吻了莱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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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的是,“我看着你,很久了。”
那是他人生之中,最快乐的三天。
“这是什么地方?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