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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你就算想放狗把我撵走,这两只小不点怕是也不顶用吧!”
大半碗粥下肚,终于缓解了腹中的饥饿,薛芹这会儿还有心思跟薛壮说笑。
薛壮瞥她一眼,淡淡地说:“它们冲你叫,是因为你把它俩的饭给吃了。”
“啥?”
别说是薛芹了,连善大嫂子都吓了一跳,扭头细看薛芹手里的粥。
哎呦我的个老天爷,谁家喂狗能喂得这样精细?怕也就是夏娘子了。
其实两个人都有些许的误会,这粥虽说是夏月初特意给两只狗崽子做的,但其实并不费什么功夫。
酒楼的后厨,最不缺的就是边角余料。
尤其是初味轩这边,因为走得就是中高端消费,所以食材自然都选用最好的部分,剩下的边边角角,大部分都是自家人炒菜吃了,每天还会浪费不少。
夏月初之前就经常打发封七,拿着这些筋头巴脑的东西,去城郊喂那些流浪的猫狗。
如今多了两个小家伙,这些零七八碎的东西,自然就成了它俩的口粮。
于是,夏月初每天用擦板擦几棒新鲜的玉米,加上各种下水和肉末,为了营养均衡,还会打个鸡蛋、揪几片菜叶一并丢进去。
做出来的虽然是狗食,但是不得不说,无论是卖相还是味道,都是一等一的勾人。
夏瑞轩虽然也对两只小毛团子爱得不行,但是每每看到姐姐喂狗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酸溜溜地说:“你们两个小崽子,比我小时候吃的都好!”
连夏瑞轩都如此,更不要说到现在还每日吃菜团子和苞米面饽饽的薛芹了。
“喂狗的?”她完全无法接受这个说法,潜意识里觉得一定是薛壮故意在羞辱自己。
薛壮示意她看手里的碗。
因为对面的酒楼正在筹备开业,夏月初新定了一批碗盘餐具,其中还特意给两只傻狗各定做了一套,从喝水的水碗到吃饭的饭盆都有。
碗依旧是干干净净的细白瓷,只是边缘处的标记不是一个青花的“初”字,而是一只圆滚滚的粉色小狗爪。
其实碗底还有个粉色的骨头形状,只是如今碗里有粥,所以看不到罢了。
这批货昨个儿才刚送来,今天就被夏月初洗干净来用了。
而两碗粥之所以放在炕桌上,是因为得晾得温凉了才能喂狗,放在地上怕它俩把持不住过来偷吃。
谁知竟遇上薛芹这么个不客气的主儿,端起碗就不客气地吃起来。
屋里的气氛顿时有些尴尬,薛芹端着碗,面色阴晴不定。
夏月初盯着她的手,生怕她把碗摔了,虽说一只碗没几个钱,但是再去定做还需要时间。
她赶紧上去从薛芹手里接过狗碗,连着另一只碗一并端走了,两只狗崽子顿时就屁颠屁颠儿地跟着她跑了。
薛壮想了想道:“那碗是昨个儿刚送来的,今天洗干净头一回用,狗还没用过呢!”
薛芹:“……”
当晚,薛芹厚着脸皮要赖着住下,天色也的确晚了,也不好打发她一个姑娘家回去。
好在夏月初买下了对面酒楼,前面虽然需要修整,但后头那两排青砖瓦房却是收拾一下就能用的。
所以夏月初便让住在第一进院儿的伙计都搬到对面去了,然后把夏瑞轩、王桦封七和秦铮全挪到前头去了。
于是后院西厢房的南屋便空出来了,如今只有姜瑞禾一个人住着,正好可以让薛芹暂时住一晚。
看着院子里一水儿地高大青砖瓦房,薛芹嫉妒得不行,只好在心里安慰自己,等成亲之后,自己住的一定比这要好。
但是当她进屋后看清姜瑞禾长相的时候,刚刚好不容易压下去的酸水儿,瞬间如泉水一般喷涌而出。
这一趟进城,还能不能再憋屈一点儿?
第242章 婚宴临近(2更)
秋收后,是永榆县一年中,甚至比过年还要热闹的时节。
除了婚嫁喜事儿集中之外,这个时节,正是山上的山货、草药等东西上市的时候。
来自全国各地的货商都汇聚到永榆县来,平日里都很少见到的跑山人,也都带着自己上山的收获,到县城里来做生意。
跟子丰胡同平行的一条僻静胡同,正是约定俗成的山货胡同,买家卖家全都聚集在这里。
灵芝、天麻、人参、不老草……各种大小成色的药材摆在木匣子里,只可远观不可上手,彼此一握手,互相比划几下,外行还没看出什么门道来呢,一桩生意兴许就做成了。
而山上产的其他东西,例如榛子、松子、核桃还有蘑菇什么的,也都是一背筐一背筐地摆在路边,等着买家大老爷们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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