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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母见儿子身上没有伤口,先是松了口气,然后才觉得这事儿肯定不妙。

    而这把匕首也不是铁匠亲手打的,而是从外面买回来的,店里只有这一把,而且当初要价不低。

    他当时像无头苍蝇似的乱跑,跑了好久才想起来把匕首丢掉,但是身上的衣裳却不敢乱丢,最后跑到一片破败的废弃房屋。

    所以当刘母晚上准备做饭的时候,便从锅底坑掏出几件染了血的衣裳。

    他扯下腰间那块磨着刘母买的玉佩,交给一个住在这里的流浪汉,这才被那人妥善地给藏起来了。

    即便万一真的不答应,刘天朗只是个晚辈,倒也算不得丢人,到时候还可以再想想别的办法。

    第730章 恩将仇报(1更)

    最后,他还按照刘天朗的交代,拿着匕首去找了铁匠,确认这把匕首的确是刘天朗从他手中购得。

    刘天朗心里头有些不痛快,便起身结账走人了。

    刘母吓得腿都软了,还以为是刘天赐受了伤,赶紧进屋去看儿子。

    刚才被人嘲讽的话瞬间就都涌上头来,让刘天朗心里的火腾地一下就烧起来了,借着酒劲儿,他只想着给夏洪庆一个教训。

    于是他表面上答应着,结果进城之后就拿着钱,找上几个朋友花天酒地去了。

    刘父当场就给了刘母一记耳光,骂道:“慈母多败儿,我早说过让你不要乱给他钱花,如今可好,买了匕首去伤人,这下可咋办?”

    刘氏浑身无力地靠在衙门口的石狮子上,耳朵里面嗡嗡作响。

    但是为了把案子办成铁案,不让刘天朗有翻供的机会,孙旭不但将那日一起喝酒之人找来问话,还贴出告示,寻找当日在城中或是城外看到过刘天朗的人以确定他的时间线和路线,并且派捕快循着当铺的线索,找到了那日刘天朗给流浪汉的玉佩,并且最终将流浪汉也拘了回来。

    刘天朗在屋里睡得鼾声震天,被刘母翻来覆去检查了一圈都没醒过来。

    刘天朗那天进城,其实是刘氏叫他来看望一下夏洪庆老两口,临走前还给他揣了几两银子,叫他买些东西,去说几句好话,希望能仗着他年纪小嘴甜,让夏洪庆碍着面子不好不答应。

    到家之后,他第一件事就是把沾了血的衣裳换下来,全都塞进锅底坑里烧掉。

    也正是因为他浑身冒着臭味,人又躲躲闪闪、神经兮兮的,路上的人都以为他是个疯子,全都躲得远远地,让他顺利地回到了家。

    刘天朗的案子事实清楚明了,他也自己全都招供了,藏身之处和丢掉匕首之处,也与当初孙旭发现情况的地点一一吻合。

    刘母根本不敢询问,也不敢告诉刘父,只自己偷偷地把带血的衣裳剪碎,一片片丢到灶底坑里烧成了灰,然后假装这件事根本没有发生过。

    此时天色太晚,他兜里又没钱住店了,只好去大姐家借宿,谁知刚走进巷子里,就看到夏洪庆正背着手往家走。

    刘母在衙门口嚎啕大哭,她哪里想到儿子会做出这样的事儿来。

    刚开始几个人聊得还算融洽,后来都喝多了以后,有人知道刘天朗一连说了几个亲事,女方家都不同意,就忍不住嘴贱地刺儿了几句。

    可是刘母也万万没有想到,被儿子捅伤的,竟然是亲家夏洪庆。

    “都怪那几个不要好的朋友,我儿以前多乖的一个人啊,都是被他们给带坏了……”

    此时,酒意早就顺着汗水流出去了大半,刘天朗觉得自己脑子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过。

    但是当滚热的血喷了他满手满脸的时候,刘天朗一下子就傻眼了,酒也吓醒了,拔出匕首就慌不择路地逃跑了。

    但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刘天朗哪里知道,这么几件衣服一起塞进锅底,非但不能把衣服烧毁,反倒因为衣服堵住了灶坑口,坑里没了空气,火很快就熄灭了。

    当时刘天朗在几个狐朋狗友的叫好声中,也没还价便买下来了,所以铁匠记得十分清楚。

    刘家父母得知消息之后,彻底傻了眼。

    因此,刘天朗当时躲开了孙旭带人的搜捕,第二天天亮之后,他顾不得脏臭,裹着流浪汉给他的一件破衣裳,躲躲闪闪地出城,一路走回了家。

    这血若不是刘天朗的,就肯定是别人的。

    谁知道刘天朗根本就不想去什么酒楼做事,家里如今不缺吃不缺穿的,他为什么要出去做事?

    这么大量的血喷在刘天朗身上,对方此时也不知怎么样了,这件事跟刘天朗又会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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