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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是住着地下室,但这房子还不是她一个人住,她还有一个室友,辖区内派出所已经和这个室友打过招呼,所以她现在是在家里面等着。

    笑话,顾长风一个正处级支队长要是连个身份证真伪都看不出来那也太对不起他的级别了,况且这个阶层的人,他见过太多了,这个女孩子很明显是夜场的姑娘,这样的人通常面对的都是扫黄或者治安大队,要给身份证的时候掏出个假的也很常见,可惜的是这个假证做的属实有点糙,在顾长风眼里这个水准就和小学门口摆地摊画出来的一样。

    黑瘦女孩开了包辣条,大马金刀的坐在沙发上,用沾满油的手指遥遥一指,口齿不清道:“衣架上的都是我的,她的都收在编织袋里。”

    ……

    对于谭春华的死,她表示非常震惊,随后的反应是:“她不是死在我房子里的吧?房东知道吗?”

    衣架上的衣服占了这房子的大部分面积,属于谭春华的不过一张床和床边的编织袋。

    “哪些衣服是你的,哪些是她的?”

    这个她倒是答得爽快,她拍了拍手说:“上个月吧,我上个月搬过来的,我跟她平常时间碰不到一块,所以也很少在一块说话,我刚到城里来没多久,只知道她是理发店里给人洗头的。”

    方寸之地。

    黑瘦女孩懵了,结结巴巴道:“……怎么看出来是假的啊。”

    案件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谭春华和李珍这两个人之间,到底有哪里共通了呢?

    最大的可能性大约就是谭春华去李珍的店里买了水果。

    但是根据李珍和谭春华死亡时间的推断,谭春华起码死了有半个月了,现在已经把发现谭春华尸体的地方重点标记,假设谭春华死去的地方也能发现李珍的血迹和DNA,那么久可以断定,李珍一定是发现了谭春华的尸体,才被凶手杀害的,甚至于这两者是同一个凶手!

    这里乌七八糟的,顾长风带着人来到了谭春华生前的住所,明面上看倒也没什么特殊的,这座城市里总是有很多藏污纳垢的地方,大到城中村,小到公厕后面的野草,都是这样的人的生活轨迹。

    顾长风打量着她,她对于这个长相帅气的警察有着非常明显的好感,对他说话的时候都比旁人要客气三分。

    “你身份证呢?”

    谭春华住的是个很神奇的地方,这里比邻商业区,但是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坡上去,就是一片低矮的楼房,如果是在夜晚,这里的灯火会随着纵深渐渐消失,无数的棚户、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低矮且插着碎玻璃的墙面上还有小孩子的涂鸦,烂尾楼成栋的淹没在冷清的夜幕中,再往下一点,是比寻常房子还要低矮一些的地下室,若是人走在路上,如何窥得地下室呢?只有一个窗户,谭春华就住在一个这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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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瘦女孩哆哆嗦嗦从包里使劲翻找,最后抽出来一张递给他,顾长风看了一眼就直接还给她了:“把你真的身份证拿出来。”

    这个房子非常狭小,两个人只能挤在一间房子里,各放了一张床,床中间用一个衣架隔着,衣架上挂满了某个人的衣物,这个房间里除了肮脏的被褥和皱巴巴的衣服,就是满地让人难以下脚的垃圾了。

    “你们两个什么时候开始合租的?”

    这个问题却把她问懵了,为难道:“这个我是真忘了,我这每天作息都是颠倒的,她也经常不回来,我上一次看见她可能都五月份了吧,就刚搬来的时候看见她几次。”

    他们两个年纪差了两轮,谭春华是从小村庄里走出来的姑娘,寂静无声的淹没在了这个城市里,李珍家庭幸福,吃穿不愁,明明可以安度晚年,他们两个到底有哪里想通了?

    顾长风从犯罪现场带回来的那把刀,有非常大的收获——那把刀居然是杀死李珍的凶器!

    现场其他勘验人员也愣了一下。

    “你最后一次看见她,是什么时候?”

    “什么东西?你说谁死了?谭春华?”谭春华的室友黑且瘦,她披头散发,穿着一件布料非常劣质的吊带裙,坐下来的时候裙摆甚至遮不住屁股,但她毫不在意,用手把头发都捋到一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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