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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上学的时候,解剖课上杀过鸡,观察它的各种器官和系统。”

    “这么快。”蒋小城摆正最后一个沙发抱枕,匆匆走过去看。

    “嗯。”钟恪行以为蒋小城不懂,给他作科普:

    他怎么这么厉害,什么都能做得这样完美。

    按他说的,很快把钟恪行说的东西拿过来了。

    他这样不慌不忙,好像眼前的都是小事似的,倒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蒋小城虽然没见过,但也猜出来这是实验专用的工具,想钟恪行拿它来杀鸡,大概是觉得顺手。

    蒋小城果然松了口气,说:“那我去把客厅收拾一下。”

    哪有万能的人,只不过是蒋小城不懂的,钟恪行恰好会。

    “我们还解剖过蚱蜢、兔子、蚯蚓、蛔虫、蟾蜍,就是癞/蛤/蟆。”

    钟恪行看着他的眼睛,就明白了他的顾虑。

    清扫干净地板砖上的鸡毛狗毛,又安抚一顿找找的情绪。

    蒋小城答应一声,道:“我去拿。”

    钟恪行本想让蒋小城留下来打下手的,但看他之前的表现,应该见不得血腥的场面,知道他是心软,便说:“我自己就可以,你要不要到外面等我?”

    “当然。”

    眼见钟恪行走进厨房,站在料理台旁,一手掐紧了鸡的翅膀根,另一只手展在半空中。

    又忽然想起了什么,抽屉里的围裙,站在他的背后,替他系上绳结。

    蒋小城手里的刀落进了洗水池里。

    又站在一旁问:“还需要我做什么?”

    停了一停,好像怕他不懂,还要做一个比喻。

    蒋小城保证一个月不吃米粉了!

    “就用的这把刀么?这个……是做手术用的那种?”蒋小城捡起盘子里的刀,左右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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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不可以帮我折一下袖子?”

    钟恪行说处理好了,就是真的处理好了,大公鸡变成了蒋小城想要的那种“白鸡”,鸡血单装在碗中,内脏也收拾干净,整整齐齐地码在盘子里。

    也就十几分钟的时间,钟恪行拉开厨房的门,道:“鸡处理好了。”

    是蒋小城崇拜的眼神太露骨了,钟恪行被看得不自在,忍不住解释。

    “哦,你可能没见过,长得有点儿像米粉——”

    “刀在这里。”

    至于羽毛之类的垃圾,全都打包在黑色袋子里。

    打住钟恪行接下来的话,结结巴巴地问:“你,你切蛔虫用的也是这把刀吗?”

    “蛔,蛔虫?”

    蒋小城握着手柄,感受着它的重量,正觉得有趣,下一秒,就听钟恪行说:

    说是刀具,实际上是实验室常用的解剖器,除了有手术刀,还有镊子、长剪一类的工具。

    啪嗒——

    蒋小城下意识地服从起来,解开他的袖口,向上折了几折。

    钟恪行朝蒋小城指的地方看了一眼,把刀捡起,握在手中,总觉得差了些什么,说:

    “差不多,”钟恪行提醒道,“小心,这个很锋利。”

    他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握着那把刀的手好像不是自己的了。

    “书房柜子的第三层有一套刀具,用黑色的布袋装着,应该很好找。”

    “蛔虫是寄生在人体肠道里的线虫,成虫略带粉色或是微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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