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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话,她明目张胆地盯着这个屡屡让表哥破例的头号情敌。
那时,林诗音满心满眼都是李寻欢,其他男人她从不放在眼中。就是李寻欢的救命恩人龙啸云,她也不过淡淡扫了眼,谢过对方仗义相救便避开去。
我见汝亦怜,何况表哥!
看在林诗音眼中,这位情敌是何等的摇曳生姿,步步生莲,而且行事拿捏的很是分寸。
林诗音困难重重地调动记忆,回忆当时龙啸云的模样。
林诗音微微一叹。
但是龙啸云身上有一种特殊的韵味,是她所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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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厚重的幔帐被掀开,热气扑面。
龙啸云啊龙啸云,你果然是个棘手的情敌。
林诗音拿帕子遮住樱桃小口,遮住内心的悲伤成河。
一袭简简单单洗得很干净的男装,身量高挑挺拔,模样异常俊秀。
看看这妙曼的身姿,听听这优美的嗓音,任谁再铁石心肠,那颗坚硬冰冷的心也该化成一池春水。
龙啸云眼神柔和似滴水,嗓音似春风。她风情款款走到林诗音身旁,又像是怕唐突美人,退后两步拉开两人的距离。
林诗音目不转睛看着头号情敌,越看心口越堵得慌。
总而言之,女版龙啸云属于男人见了喜欢,女人见了向往的类型。
林诗音听到动静,身姿优雅地转过身来,一双仿佛蕴藏着天地间所有灵气的眼眸落在龙啸云的脸上微微晃神。
龙啸云真的真的太美了!
一帘之隔,一面寒风刺骨,一面暖如春季。
——好一个柔情绰态风情万种的美人!
作为李园的一等丫鬟,连衣的服务可谓体贴又周到,且尽心尽责。
令她记忆犹新的是,点缀在对方唇旁的两粒小痣,衬得好好一个大男儿妩媚又阴柔,完完全全戳在她的雷点上,让钟爱英武不凡这一款的林诗音尤为不喜。
千娇百媚,魅惑十足。
龙啸云脱下披风搁在屏风上,抬眸凝视着几步之遥的白月光。
龙啸云第一天到李园的时候,林诗音见过她。
龙啸云从她手中接过白的无一丝杂色的披风,飞快系上,而后双手揣在暖呼呼的手捂中,带着一丝不可言说的迫不及待,花枝招展的飞奔到花园与白月光赏景。
她只要站在那里,所有人的目光便不由自主地粘在她身上,再也收不回去。她不需要说一个字,也不需要使一个眼色,男人们便会主动献出一切。
这是个身姿高挑纤长的美人,唇若涂脂,肤白如玉,五官精致绝美无一丝瑕疵,一身白狐鹤氅衬得本就娇媚的脸庞艳丽无双,唇旁两粒小痣更添几分慵懒妩媚。
光比颜值,她们两人旗鼓相当。
龙啸云是男人时,林诗音不好盯着对方看,也没那个必要。
凉亭四周垂落着绣着墨竹的厚实幔帐,遮挡着风雪。
现在看来,她哪是不喜欢对方唇边的两粒小痣,她分明是无意中捕捉到来自情敌的示威信号由内而外激起了战意,才反感对方来着!
那是一种由内而外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成熟的美,集性感、知性于一身。
此刻,这位头号情敌面带友好的笑容,天生含情的桃花眼迎视着她,目光柔和的仿佛在欲语还休在暗示着什么。
看着看着,林诗音两腮悄无声息爬上淡淡的粉。
里面熏着清新雅淡的香,无烟银骨炭烧得正旺。
“林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