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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了,他可从没把她身上,啃颗痣出来。

    整理一下,大致就是这样写着的:四爷,我好想好想你呀,有的时候,想着想着就睡着啦。而且,我每天都掐着手指头,在算爷离开的日子。我多么希望,睡前看到的是爷,醒来看到的,还是爷。嗯......其余的话,就等爷回来后,咱悄悄地说~

    大家也纳闷了,一离开蒙古,四爷的病就好了。

    此时文武官员,都在德胜门迎接。

    外边围着个心形,又写了一整句。

    所以,五公主在看到某个穿墨色铠甲的男子时,眼神微微一顿,有些惊喜。

    下一刻,他便将手,放在了临离开前,她种的草莓上。

    现在好了,这颗痣,怕是要留一辈子了。

    还说他总是啃得她一声痕迹,明明是她身子娇嫩,属于容易留痕迹的肤质。

    字里行间,貌似满满的都是依赖和想念。

    按理说,她和太后很有默契的。

    待他回去,非得好好惩罚才行!

    那个男子披着代表胜利的红色披风。

    一个福晋,把他的脖子啃出痣来,还写这么腻歪又奔放的信,有没有点矜持的样子了?

    但好在她们之间相处随意。

    祖孙二人,向来是聊个不停。

    这张嘴,是挺厉害的。

    她的身边,还有一众妃嫔们,也算是迎接康熙了。

    信纸的正中间,还有个红唇印子。

    四爷和直郡王,还有将领们,在前头骑着马儿。

    太后则坐在城门上,远远地看着这一切。

    想到这,他抬起修长的指腹,轻轻在红唇印子上轻抚了一下。

    将士们步伐同意,面上庄重,不苟言笑。

    九月中旬的一个下午,天空是湛蓝的,云朵是雪白的。

    瞧着,可不就是和她的唇,一般大小。

    想起她当时说的话,说他总是在她身上留痕迹,她便也要在她脖子上啃一个,最好多留几天印子,不然担心他会忘了她。

    康熙班师抵达京城。

    闻着还有淡淡唇纸香味,估计就她,照着自个儿的唇,在纸上吻了一下。

    “哀家瞧瞧。”太后顺着五公主所指的方向,不确定地挑眉后,又笑着肯定道:“瞧着像是你四哥,这军队果然是磨练人的地方,老四本就稳重,到军队呆了段时间,除了晒黑了点,可整个人看起来,充满阳刚之气,越发的刚毅了。”

    康熙的龙撵,则被他们围在中间,有点保驾护航的意思。

    五公主则站在太后的旁边,笑道:“老祖宗,您看,那穿藏蓝色袍子的,是四哥吗?”

    五公主:“......”

    接着,他将信折好,夹在书里,心情还有些复杂。

    空气清爽,到处弥漫着淡淡秋意。

    取而代之的,是一颗芝麻大小的黑痣。

    浩荡荡的军队,看起来威严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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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几月的时间,只见男人的脖颈上,原本的“蚊子包”已经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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