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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是不自量力,连分兵的作用都没起到,就一命呜呼。可原主自作自受不打紧,让他这个乍一穿越的人,倒了血霉。
不曾想,朝中有人通敌,早早走漏了消息,加上兀彤虽是北方小国,国人却骁勇好斗,尤擅骑射。
身后一道寒光挥来,在他耳畔划破凌厉的风,一声打碎宁静的惨叫,然而,惨叫的不是他。
穿越这种事,也不能提前打个招呼。翻翻黄历,挑个日子,现在看来是非常重要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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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爷这是要赶尽杀绝,把他往死路上逼,那么,又何苦让他穿越这一遭呢?
沈鸿昭是包藏祸心,指望用老五来分散敌军兵力,最好让他吃点苦头,在将士们面前出丑,如此一来,班师回朝之日,便是自己将太子之位纳入囊中之时。
方才提刀袭击沈奕白的人,这会儿摔倒在地,抱着胳膊起不来,他手中的刀,已经到了素衣人手里。旁边,还站着四个追来的兀彤兵,他们见自己人吃了亏,二话不说,向着素衣人一涌而上。
他沿河跑了一程,然后急转弯,一头扎进了树林里。身后三五个追兵,像是发现猎物的狼狗,紧咬不放,凶神恶煞,跟着奔进了树林。
大军出师不利,沈奕白遭遇敌军围困,只能换上士兵的衣服逃命。只是,他逃也没逃过,双方打起来,他连刀都没抡一下,就被活活吓死了。
沈奕白很替这位见义勇为的“兄弟”捏了把汗,对方个个牛高马大,而这人身形单薄,看着细胳膊细腿,莫说挨刀,就是生挨上一拳,恐怕便从此落下终身残疾。
他抱着树杆,默默地闭眼,决定认命。反正,他也不想当个草包加病秧子,这鬼地方穷山恶水,这个世界极不友好,他一点儿也不喜欢。
他撒腿就跑,浑身都在使劲,然而,先前也不知道在死人堆里饿了多久,而且这副单薄的身体实在太不给力。他明明已经拼尽全力了,可这种苟延残喘式的奔跑,真是速度感人。
追赶的脚步声踩着腾腾杀气飞快地靠近,他的余光已经瞟见了星星点点的刀光剑影。
尽管这样想,腿还是忍不住地抖。等下一刀砍下来,脑袋掉了满地滚,不知道身体还会不会觉得疼……
不过,沈奕白很快发现,自己的担心很多余。因为,细胳膊兄弟虽然个头不大,但是身手不凡,果然是没有金刚钻便不会乱揽瓷器活,敢出来救人,就该是这样能打的!
是敌军,是兀彤兵!
他觉得对不起这位兄弟,他穿越过来二十分钟就要死了,还要连累别人。
沈奕白回头,发现身后不知何时凭空多了个人。那人身材娇小,一身素服,用布蒙着脸,头上高高地束着个马尾,举手投足间如行云流水,发尾甩起来,有种肆意洒脱的飞扬。
距离在渐渐地缩短,危险的气息在迫近,他实在跑不动了,附近连个藏身之处也没有。他扶在一棵树杆上,喘得快要断气,腿脚发软,两眼发花。
大燕皇帝沈雍一共只有两位皇子,这一次对战兀彤,沈奕白本是不必来的。他这个病歪歪的身体,待在宫中休养多好,可他偏偏听了皇长子沈鸿昭的怂恿,仗着大燕兵强马壮,也想来建功立业,生怕退敌之功都被沈鸿昭独占了。
他穿的是燕兵的衣服,兀彤兵自然视他为敌,这素衣人既然帮他,兀彤兵便不会手下留情。
四个打一个,刀刀夺命,连理论的机会都没有。这就是乱世杀伐,这就是弱肉强食,沈奕白背靠大树,清醒地认识到这里和现代社会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