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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对于工作以后的沈顾北来说,是最宝贵的东西。因此,滑雪对他而言是绝对的奢侈运动。

    最后把班里能说上话的同学,还有各年级小弟,全部叫过来,硬生生把双人活动搞成集体狂欢。

    B小弟:???

    秦勉把木板分给他一个,“行,那你去压雪。”

    “二勉你真是个狗腿子!”旁边小弟怒气冲冲的控诉,“拿木板明明是我的主意!”

    “北子!”远处传来银铃铛般的声音,魏沁穿着樱粉色的羽绒服,带着毛茸茸的兔子耳套,笑着跑过来。

    农村滑雪没有专业设备,仅仅需要一双摩擦力小的鞋子。

    扶溪市发展程度高,走在时尚前沿,衣服当然比庆黎镇的好看。

    来到庆黎镇的天然滑雪场,他的想法有一些转变。

    先将家里能套上的衣服,全都给沈顾北套上,脖子围厚厚的围巾,双手还戴着毛绒手套。然后烧一大锅热水,灌满大热水壶,让沈顾北抱进怀里。

    说起来,他已经有很久很久,没有这么专注的感受过大自然了。

    “沈老板,你先别上去。”秦勉听说他要滑雪,从家里拿来两块木板,献宝似的说,“我用这个给你把雪压平,很快的。”

    庆黎镇靠山,周围有高高矮矮许多山峰。

    “我可以邀请你一起堆雪人吗?”

    你就是传说中的狗比吧?

    魏沁长得本来就水灵,稍微打扮以后更加好看。学校里的男同学,见到她总会多看两眼。

    还未等郑安南回答,旁边小弟抢着说,“沈老板,南哥不堆雪人,他说那是小孩子才……嗷!”

    十几岁正处于春心萌动的年纪,除了郑安南这种审美方面有障碍的人,谁会不喜欢美女呢?

    郑安南收起作恶的手,露出期待的表情,“好啊,我最喜欢堆雪人了!”

    在他的认知中,滑雪是麻烦且技巧性很强的运动,必须耗费大量时间。

    世界上的事,本身没有那么复杂。找到方式,总能享受最纯粹的快乐。

    沈顾北以前陪国外客户应酬,去过几次滑雪场,却没有学会滑雪。

    无论如何,结果还算圆满,怕冷的沈顾北终于同意跟他去滑雪。

    小弟缓缓打出一排问号。

    打从魏延年去城里以后,经常在那边给孩子买衣服和文具。

    这里的人世世代代生活于山脚下,曾经尝试过征服大山,留下许多上山的路。

    话刚刚说到一半,就被迎面砸过来的雪球强行打断。

    “还好,没有想象中冷。”沈顾北喝完热牛奶,感觉暖意从胃蔓延到全身。

    几位低年级同学眼睛都看直了,脸上泛起红晕,不知道因为冻得还是害臊。

    “郑安南同学。”他把杯盖递过去,轻轻叫了声。

    魏沁还没有跑到沈顾北跟前,就被几个男生团团围住,又是嘘寒又是问暖。

    寒冷的冬天,似乎没有那么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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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雪之后,一堆人先沿着山路走来走去,把蓬松的积雪压平,然后大家手拉着手从上面往下滑。有些胆小的孩子,会选择坐到地面,用屁股往下滑。

    幸亏有她,沈顾北这边倒是清净了。他把围巾往下拉,露出半张脸。空气太冷,呼出的气息都变成白雾。

    “喂喂喂,你想什么呢?”郑安南从随身书包里,拿出保温杯,从里面倒出热牛奶递过去,“冷吗?快喝吧。”

    每天都忙忙碌碌,也不知道忙什么。回过头,发现自己并没有好好生活。

    “嗯?”

    有些路人来人往,岩石的棱角早已磨平。冬天白雪覆盖,就成为天然的滑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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