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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一庭看着林南,眼神里是纯粹的好奇。

    在林南这,字写得好看也是一个因素。

    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没有一个擅长的领域。

    不过黎刻家里本来就不缺钱,他摄影赚的钱就只当和男朋友去玩的零花钱。

    - 你想学吗?

    - 不,我什么都不会

    就一个字,看起来和林南平时写字的风格略微有点像。

    - 为什么?

    林南看了杜一庭的眼光,一时间有口难言、有笔难写。

    杜一庭不关心黎刻,他只关心他们自己。

    杜一庭拿过纸,看见后也笑着写下回复。

    杜一庭目光向下一扫,一眼就把纸条上的字看完了。

    - 厉害,你能用音乐养活自己,你超厉害!

    - 你不厉害吗?

    光一个“可”字,林南就觉得杜一庭这个男朋友挺可的。

    - 可

    杜一庭写了一个字,重新把纸笔放在林南面前。

    他是真心觉得黎刻和杜一庭都厉害。

    - 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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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不厉害吗?

    纸张上的字一行行往下堆砌着,杜一庭在传回来的纸上写:

    对一个人好感上升的点有无数。

    林南的字很整齐,大概是为了留出空位,一整行地贴在最上空,看起来既规矩又潇洒。

    杜一庭这个“可”字与他写得相似,是好看的。

    杜一庭写的是:

    黎刻和杜一庭的厉害还不太一样。

    林南平时看着自己写的字,并不觉得很好看,但他自己写的“可”字,他认为是他能写得比较好的一个字。

    因为这就是事实啊哥哥——林南一旦感到无语就会冒出来各种各样的称呼,但他总不能这样写下去。

    林南勾了勾嘴角,落笔写下了刚才他想要继续说的话题。

    - 我不会拍照,也不会弹吉他

    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他或许没觉得林南特别厉害,但他从来没有觉得林南不厉害过。

    林南愣住,看向杜一庭。

    纸条重新回到杜一庭手上,杜一庭的握笔姿势也不大正确,落笔十分迅速。

    “吉他。”杜一庭低声说,“我可以教你。”

    林南觉得杜一庭的字比自己好看。

    纸条上的字多了些,林南就看出来杜一庭的字迹与他自己的字迹有什么不同了。

    林南差点笑出声来,提笔回复。

    - 我觉得黎刻挺厉害的,才大二,他已经参加过几个摄影大赛,还拿过奖,他都能靠摄影养活自己了。

    杜一庭的厉害是他自食其力,没有别人的支持也一样拼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林南笑容淡了一点,犹豫了一下,实话实写。

    杜一庭写得很快,下手比林南轻,他的字迹连笔更多,字体也比林南稍大一些,自带一种狂放不羁的感觉。

    林南有点羡慕。

    相片一大堆,不懂一点摄影技巧。音乐天天听,不会一点乐理知识。

    黎刻家世好,家里人愿意支持他的爱好,他从小就接触相机,想要什么镜头家里都给他买,他也不断地钻研技术,直至越来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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