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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轮到我明知故问了。
这人可真不禁逗,他后脑勺又没长眼睛,当然看不见背后的我。怎么能不问青红皂白,就这么轻易草率地向人低头道歉呢。即使是我先发制人,他的反应却让我不得不自甘败下阵来。
恰巧此时,他拿着饮料瓶直起身,与正弯腰的我撞了个满怀。与一个坚硬的琴盒亲密接触,实在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而唯一还能称得上幸运,它撞在了我的腿上,要是撞着手,那就完蛋了。
人为什么喜欢什么就要去做什么呢?我不喜欢弹钢琴,不也照样弹了十年了。
Randy往后退了两步,满脸歉意,“我、我没看见你,不好意思。”
伯克乐的开学向来没什么仪式感,学生卡一刷,就算完成了。接着就是选课,抢课,带上乐器在各个琴房排练室穿梭,等待。
以为我会选流行作曲?那也太没意思了。
当我走过教学楼,走在波士顿最热闹的街头时,突然想起了Randy。
“塔尔贝格第一,而李斯特是唯一的。”
他用鼻音长长“嗯”了一声,然后说:“我猜……钢琴?”
电影配乐。
鬼使神差地,我又返回了校园,晃过几间教室门口。
报考伯克乐以后,我很快就确定我的志向不在于成为一名钢琴家了。比起古典,我更追随一些新兴冒头的东西:流行,摇滚,R&B。所以我在第二学年细分专业时,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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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生瑜何生亮。”
我不知道他是哪个班的,按专业水平被分到了哪一级,此刻是在上课,还是窝在家里休息,又或者在乐器室练习?
他笔直地站在自动贩卖机前,依旧是那天那件长过膝盖的黑色大衣,换了一双深棕色的布洛克鞋,白衬衫与格纹毛线马甲,干净熨帖的长裤,很常见的学院风打扮。Randy左手掏出两个硬币,塞进投币口,右手提着一个中等型号的琴盒。
哦我不用带。
坐在床沿被他压出的那个浅坑里,我按下播放键,一个人把没听完的歌听到最后,再将耳机与CD机收回抽屉里。
我要是这些话里被比较的另一方,当场听着能背过气去。
这人可太难聊了,我只能硬找点话由:“你拉小提琴的啊?上次忘记问你了。”
第4章
我想自己真的是异想天开,就算学校够小,但一个一个教室找过去,也得费半天功夫。况且我有什么自信,能一眼就从一班人里找到他呢,看漏了也说不定。
一个时代伟人的名额是有限的。
我自嘲地笑了笑,抬脚准备返程时,却如有神助,心想事成,见到了他。
他说:“嗯,拉小提琴的。”
我收起了龇牙咧嘴浮夸的表演,捋了捋裤腿,“没事,不怎么疼。”瞄了一眼他手上拿着的瓶子,寒暄,“你买水啊?”
“因为你房间里什么乐器都没有,不能带回去练的,大概率是钢琴。”
“嗯。”他点了点头。
还是觉得不够,最后拧开那瓶矿泉水,咬着瓶口,喝得一滴不剩。
自动贩卖机嘭地一声掉下东西,Randy随着那声响完全蹲了下去,大衣下摆整片拖在地上。我按了按额角,驱步上前,想帮他提起来。
还没提过,我的主修乐器是钢琴。从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开始学,到现在,也就个半吊子水平吧,勉强能听,想成为大师的话,这辈子是没什么指望了。下辈子,比别人提早先投个胎,在地府先练个三十年再上去,说不定还有点机会。
我揉着腿,无奈地看向他:“你撞我,你呀什么呀?”
唉——这人怎么和吃饭一夹菜,袖子就必定会沾进菜汤里的小孩似的。
哦,原来他是拉小提琴的。我之前怎么没想到,可能是潜意识觉得他脖子太长,架琴太累了。
不是我妄自菲薄,而是深有自知之明。天赋这种东西,可能百万个人里才挑得出那么一个,而我早就明白,我不是那个幸运儿。
“你怎么知道?”这倒让我有点出乎意料。
就这么默默地看了一会儿,我心里都叹过八百回气了。
“呀!”Randy惊呼一声。
他比我小一级,照理来说,应该已经开始上课了。
我问:“你不好奇我学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