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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几个小时的时间,好好准备一顿大餐,不过分。
秦臻抱过湖平和湖力手里的小猪仔儿。
这次不是他发现的野猪倒真是个意外。
如果能找到小鸭子,或者别的动物的幼崽,就可以养大了吃,只有这样,才能不天天吃鱼。
然后大手一挥,招呼湖平和湖力抬着猪往回走。
湖力和湖平就等着这句话呢。
但是生活总得有点乐子。
后面的事情就不用过多叙述了。
“你拿着火把,把猪毛全都烫一遍,然后用石刀把猪毛刮下来。”
这里几乎是湖心半岛的最高点。
秦臻下一个叫到了正鬼鬼祟祟,总想用手摸摸猪肉然后尝两口的湖松。
所以,秦臻打算,以后就把这里作为部落生活的中心。
大家的“吃货”血统纯正。
天天想着好吃的的,可不只有湖松一个人~
“湖松,你来给猪剃毛。”
大家这几天都够辛苦的。
“走~小猪给我,咱们抱回去养着,大猪抬回去,今天晚上就吃它~”
秦臻现在站在她选定的未来的“生活广场”上。
这个事儿他们可是记得牢牢的!
她也没有让人回去干活儿的意思。
虽然建设部落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真的想把这只猪吃进肚子,还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呢。
毕竟是继承了大吃货国基因的部落。
他们两个为什么一看到小猪仔儿就喊秦臻过来呀?
秦臻开始盘算着给大家安排任务。
说起来真是哪有好吃的,哪就有这小子。
“湖棕,湖阳,你们两个负责把咱们的雨棚和篝火堆移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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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大了,有自保能力了,就可以随便长长了。
距离目前选定的盖房子的地方也非常近。
收获这么大一只野猪下次可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之前秦臻说过。
何况——
秦臻带着人一路抬着烤的半熟的野猪往回走,就一路把所有族人都吸引过来了。
可以说是既方便观察全岛,又方便回到居所。
篝火堆放在这儿,吃饭和晚上值夜都在这儿进行。
还不是为了有好吃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