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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攻文,1vs1.
秋昀一听这话,滚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佯装不胜酒力地支起下巴,歪着脑袋微眯起眼,侧耳倾听。
“要说生人,倒也不稀罕。咱们靖水镇虽小,却地处南北交通要塞,时有镖局商队往来。且这年头流寇四起,外敌猖獗,百姓民不聊生,四处逃难。可流民是什么样子,芫子你也知道,但那三人,怎么说呢?”
齐观咂了咂嘴,眯着眼,轻啧了一声:“我就是为丁大可惜,年纪轻轻的,去年才娶的媳妇儿,媳妇儿还没给他留个后,他人就没了。”
小白文,文笔一般,逻辑大概是没有。
“你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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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观激动过后,叹了口气:“丁大那小子估计也是听说了这事儿,所以才会在那位老爷来酒肆吃酒时,主动上前伺候。”
果奔开文,存稿一章没有,我也是心大。
丁大出事前后,盛芫还在村子里为母亲守孝。
“我听靖水楼的小二说,那老爷就打听了一下镇子上的茶楼和酒肆,出手就是一个银元宝。”齐观说到银元宝时神色有些激动,就放佛被打赏的人是他一般:“可把柱子那小子给乐坏了,不过……”
说着,收手端起桌面酒碗,“来,干了!”
是恶意发泄还是不想让人认出丁大?亦或者那具尸体根本就不是丁大的,是有人故意为之?
“我当然见过。”齐观自豪地拍着胸脯:“这三人打一出现在镇子上,我就看见了,还跟了他们一段路,亲眼见他们进了靖水楼。”
他支起下巴,垂着眼皮,食指抚摸着碗沿,揭过话头:“人死为重,死者为大。咱还是继续喝酒。”
齐观喝得面红耳赤,一双眼也不甚清明,也就没注意到秋昀拢起的眉峰和背后偷听的少年。
一个平民百姓,以劫匪的秉性,杀了就杀了,为何还要多此一举的去毁丁大的脸?
言罢下意识端起酒碗,发现酒碗是空的,轻叹着又放下来,捡起手边的筷子,夹了块猪头肉,送到嘴里,边咀嚼边继续说:“半月前,镇上来了三个陌生人,一主二仆……”
想写攻受互宠,但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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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干了一碗酒。
得知丁大出事,还是官差让丁二和丁大的娘子去县衙认领尸体。据跟去县衙的村民回来说,尸身是在出了靖水镇往东五十里地的荒山发现的,死状凄惨无比,连脸都叫人划得血肉模糊,若不是有常来酒肆喝酒的衙役认出了他的衣着,怕是只能做孤魂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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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此,他轻咳了一声,压低嗓门:“不怕跟你说,我觉得他比咱们县太爷还有气势。”
而另三人要么逃了,要么因身份尊贵,有利用价值被劫匪掳走,而丁大一介平民,并无用处,才因此丢了性命。
排雷:
“要我说,丁大落得这个下场,也是他自找的。”
村民和丁家人信了,盛芫也信了,但秋昀不太相信。
县太爷断定丁大一行人是遭遇了劫匪,因为那一带常有贼匪出没。
这话秋昀不好接。
一来他不是盛芫,对丁大的媳妇儿没兴趣,二来嘛……
谁说那具面目全非的尸体就一定是丁大的?
“知道那三人什么来头吗?”
靖水楼是靖水镇最大的客栈。
齐观倒了碗酒,小咪了一口:“尽管着装朴素,然通体气势却是叫人望而却步。尤其是那领头的老爷,看似行.事低调,举手投足间却是掩饰不住的贵气。”
“听说是打江南来的,途径此地歇个脚。”齐观把碗中剩余的酒一口吞下去,艰难地站起身:“我去方便一下。”
第2章 鳏夫
秋昀望着齐观一摇一晃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陷入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