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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们都要。”程奕整个人已经一团迷糊,他声音沙哑极了,脑子里的万般感叹都留给了他爸妈:感谢爸妈“征战”全世界为我积攒数都数不清的家产,才能让我在这样的时刻随手满足“正喜欢的不得了”的人的一点小小请求。
为了不吓到对方,他才慢悠悠假惺惺的和对方玩“细水长流”的游戏。
程奕:“……”
程奕脑子里一阵一阵迷糊的结了账,由于数量太多,打包和整理都需要时间,程奕在客户登记册上留了详细地址,和店员协商了明天上午钟点工在的时间让专柜服务人员给送过去。
关于他和程奕的关系,程奕对两人的实际状况自然还不太了解,但在千暮这——在他在程奕后颈署名的时候,就已经钉钉拍板了,至少今生是不会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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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千暮不是任何一个其他人,也不是“正常人”,程奕不知道千暮在想什么,是否真的喜欢这些衣服。
但一个十八九岁,连一次正经恋爱还没谈过的初长成的精力正充沛旺盛的年轻男人,被第一次深深迷恋的人在公开场合,毫无预兆的叫自己老公,且彼此间的亲密度明明还非常有待发展和提高,这种突然的超负荷进展,确确实实把程奕给砸蒙了。
所以千暮实在是不会跟程奕“客气”——程奕从头到脚,连带和他相关的一切可能和延续的事物,在千暮眼里,都属于自己。
千暮没自己买过衣服,觉得挺新鲜的,兴致还不错,这家的衣服他扫一眼,确实觉得款式都还可以——再说程奕的衣柜里怎么能没有一件自己的衣服呢,储备一些实属应当应分。
就见千暮漫不经心在整个专柜扫视了一下,像是在给辛苦卖水果的地摊贩大爷包场一样轻便的口气,回身对程奕说,“我看着都还可以,要不我们都要了吧!”
千暮对情绪的感知似乎很敏感,每一次程奕有片刻的犹豫他都会立刻发现,所以他凑近了程奕,毫不避讳的当着两个女店员的面,用手去轻抚程奕没有褶皱也没有灰尘的衣领,眼珠转了转,似乎思考了下什么样的话术才能让对方答应自己有理或无理的要求,声音不用说自然是勾魂夺魄的,软而柔,表情却不见讨好,只是认真的问,“老公,我们都要了,可以吗?”
程奕:“…………”
千暮虽然对金钱不是特别有概念,但也知道,这样的话并不是可以随便对什么人说的,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随口答应的。
活到现在,千暮在异世界待的时间太多,出来外面的次数太少,他的衣食住行从来都是被照顾和打理的,异世界季节性没那么明显,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温差,年年岁岁温差间的服饰基本都是母亲帮他准备的,逛街买衣服的经验他确实没有——这是第一次。
他躲躲闪闪的侧头看千暮,发现千暮似乎对这个地方挺留恋的,一直在朝着“WM”前后延伸的店铺看。
你看!比送别墅省钱多了,他真好。
像“WM”这种一线品牌,款式数量自然不会一堆一堆的数都数不清,人家都是精心设计精细制作,走的是个低量高价。
千暮饿了,这件事程奕心里一直记着,出了“WM”的门,程奕就想赶快带千暮去吃饭,于是抬步就往电梯门的方向走。
都要?哪种?您不会说的是全场吧?
假如这要是换了除千暮之外的任何一个男人或女人,对着任何一个男人在这样的地方说这样的话,那绝不是一句“扒男扒女”可以形容的。
电梯很近,没几步路,两人在电梯门口站定,程奕手足无措——一不小心大几百万花出去了,还被人叫了“老公”。
他当然知道,这不是一家普通的男装店,包场也不会是一笔小数目,但就他对程奕的观察及程奕的居住环境和言行举止——这个男人不穷,不但不穷且相对比较富有。
两位女店员意味不明看了看程奕,并且帮程奕咽了咽口水,像是在可怜他。
但款式数量再怎么低,一个专柜里一两百个款还是有的,给所有款式包场的话——怎么着也得大几百万。
银行卡捏在手里,正想对两位女店员说,“这些我们都要了,麻烦给打包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