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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堂的争议起于三司会审。
两府宰相分立殿首。左首的政事堂宰相丁起端谨而立,目正眼不斜,似乎毫无表态之意。立于右首的枢相卫希颜一副神思飘渺,仿佛早悠游到了天外。户部礼部两位侍郎对视一眼,心头嘿然一声,拢袖观望。
宰相不说话,皇帝赵构也端坐御座上如泥塑菩萨,没有表情。于是朝会吵得热闹,却没有结果。赵构摆了摆袖子,退朝。
大宋刑统和唐律相比,治赃偏宽,且从宋真宗始,皇帝又多发矜贷诏令,矜悯宽恕犯了死罪的贪官污吏,甚至在“贿赂公行,嗟怨之声闻于道路”的情况下也不
朝会时刑部侍郎和监法御史唇枪舌战,互不相让。朝臣或倾向刑部,或倾向御史台,争论声中渐成两派。
徽州赈案是南廷第一桩贪赃案,此案的论刑处置无疑为建炎朝对贪赃官员的论罪定下了基调。
这七八日间,民间骂声不断,朝堂也是议声不止。
赞成死罪的一派说按刑统律则应处绞,支持流刑的一派便举出真宗朝仁宗朝对赃死罪的宽贷敕文,说死罪可免。
如是当知,京城民间的激烈反应实是来之有因。
两派的官员都有道理,争得怒眉瞪目,手中笏板几乎指到对方鼻子上。大殿上吵得喧如菜市,赵构不由拢眉,目光扫向殿首。
报上又评论道:“这是济民,还是济官?”此语无异于推波助澜,有人因怒道:若肥了贪官,不如不捐!应之者众。
在皇帝和政事堂的催促下,三司会审效率极快,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对徽州赈案官员论罪明确,意见颇能能一致,但在主官的定刑上生了分歧。刑部沿用宽典治赃的惯例,处以流刑琼州,而御史台认为应按律处之绞刑,双方相持不下,大理寺卿衡量后从御史台议。刑部以一对二不占上风,遂将定刑之争搬上朝议。
朝廷诏告一出,大快人心。
大凡上了朝殿议的事,多半没个严实的。未到晚时,便有风声传出到朝下。其后不出两日,这朝堂上关于贪官定刑的争论就在京城沸沸扬扬传开了。
舆论潮起,喧嚣腾腾。老百姓可不管先皇的什么“宽典治赃”,总之贪官就该死,贪了共济粮的贪官更该死!坊间但闻杀声一片,报上也连出评论,抨击朝廷所谓的“矜悯宽宥”,是对贪官的仁,而对庶民的不仁,宽赃就是纵贪,宥贪就是害民……《西湖时报》的特约评事员陈东的笔锋更是尖锐,直接斥道:“今言宽赃者,当如国蠹民贼论处!”
京城民间舆论如潮,朝廷也感受到了压力。在舆论一面倒的情形下,宰相丁起立即旗帜鲜明地表态,支持重罪肃贪,于是朝中风向偏倒,徽州贪案的官员罪刑很快落定。徽州知州、通判、幕职曹官、知县、县丞、县尉等主犯重犯均被处以死罪,其余从犯则分处流刑、役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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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死罪的一派又说贪风不可长,理应重罪以诫;流刑派便说历代先皇治政均大度宽容,朝廷对官员论罪不宜严苛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