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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县衙大门处传来闹哄哄的声音,无聊的楚霄云好像感受到了乐趣的召唤,赶忙循着声响走去。捕房其他的人也有人好奇跟了出去瞧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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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的同僚无语地看了他一眼,还是告诉了他:“知合书店贩卖通敌卖国的胡文书籍。捕房正在调查的时候,发现举报这个书店的报案人失踪了。调查书店相关情况时,发现给书店运书的马车上有血迹。于是,今儿二队的人就去抓了那个车夫。”

    在前世他就喜欢出外勤,不喜欢待在局里搞内务;但很多人都喜欢做内勤,不用担心风吹日晒。前世如此,如今也一样。

    他浮躁的在捕房里转了几圈,又到门口望了望外面的天:“这日子真无聊,什么时候才会又有案子呢?”

    远远地楚霄云就看到另一队的捕快押着一个人走进了县衙,后面哭哭啼啼的还跟了一些人。在捕快们押人进了县衙后,后面跟着的那些哭哭啼啼的人被守卫衙门的衙役拦在了县衙大门外,只能在大门外哭泣喊冤。

    “店主已经在大牢里啦。”同僚道,“你不会指望这么大的事,那老板还能置身事外吧?”

    第34章 书店胡文案(2)

    同僚想了想:“不是,但是知合书店只要用马车,就是找这个车夫帮忙拉货。”

    楚霄云觉得案情有疑,  回到捕房后,  他找到队长说,想看一下知合书店的案卷。队长慵懒地坐在太师椅上,  杯盏荡着茶水,  看了看他:“这个案子是二队的人负责,跟我们没关系。”

    “我只是看一下案卷。”楚霄云道,“队长能否帮帮忙?”

    这到不是,老板进大牢了很正常,要是只抓车夫就不正常了。不过,报案人只是失踪,又没有发现尸体,怎么就认定他死了呢?就凭给书店运书的马车上有血迹?

    楚霄云想到这里又问:“马车是知合书店的吗?”

    要问楚霄云怎么那么熟悉,因为那条路他曾经不知道走了多少次。

    队长撑起眼皮看他:“你为什么要去看这个案子的案卷?”

    同队的人听了一脸震惊地望着他:“你不是今天才回来的吗?胳膊上的伤还没好利索吧?还想出去打打杀杀呢?”

    楚霄云见了问:“怎么回事?哪里犯了案子?”

    马车都不是知合书店的,就凭马车上有血迹就断定报案人死了,并且认定马车上的血迹就是报案人的,还是知合书店的人下的手?这逻辑也太牵强了点。

    一脸的兴奋。

    楚霄云笑道:“这不是闲的吗。那些个陈年卷宗都不知道理了多少回了,  我今天又理了一遍。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不如找点事干。”

    “这个好像还没有。”

    “发现报案人尸体了吗?”楚霄云问。

    当然也可能是他前面休沐了十天闲出来的毛病。

    衙门里,其他捕快基本都喜欢值守县衙,轮到值守那队的人都很高兴。一天就是把那些整理了又整理的文书倒腾来倒腾去的整理,可以浑水摸鱼,轻松;但楚霄云不喜欢做这些纯属浪费时间的事,他比较喜欢出去巡街,一来没那么沉闷,二来可以实际的解决百姓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就为这抓了车夫?为什么不抓店主?”楚霄云问。这逻辑说不通啊。

    守卫的衙役并不为所动,而押着人的捕快门则押着人往县衙大牢那边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讲到第二个案子啦,大家久等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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