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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子娘娘庙啊,你们先问问吧,没准她不愿意被人惊动的。”
贾茁和青儿很是顺利找到小彩,小彩果然摇头,“栓娃娃有讲究的,不能被人打扰,就怕惊走了娃娃。”
果然和刘氏所说的一样。
“给,我们在山下头买的梅子,我尝着味儿还好,你吃吃看。”青儿塞了一包梅子给小彩,回了窑神庙。
第二天直接将骡车驾到山下,等到推车的汉子过来,又捡了几样大件,和一些小件,跟他说好。半个月过来一回,让他把差不多的东西留着。
他们带了一车破烂回来,被刘氏笑了一路。青儿也低声问贾茁,“这东西真能拿来盛花草?”
“能,摆弄得好看了,文人雅士最好附庸风雅。”
贾茁自信的捏捏青儿的鼻子,不错,她改主意了。本来她的观感里,多肉植物大多是有点空闲,又不愿意太麻烦的女孩子喜欢养的东西。到了这个时空里,闺阁里的千金小姐,理该是首选。
但她繁殖多肉的时候,却越想越觉得,打入千金大小姐的闺阁里头,难度太大。而且她要行走其中,万一有人见过她的,又是一桩麻烦事。
某天下雨,她站在屋檐下躲雨,看到路上有人举着荷叶当伞,不紧不慢的走过去。觉得好笑极了,可没有想到,一同躲雨的一位文士竟然喝了一句好风采,顺口吟了一句诗,也跟着冒雨走了。
就是那一回,她忽然灵光一动,为什么非要做闺阁里的生意呢。换一种思考的方式,这个时代的文人雅士,都喜欢风雅之事。
那她就让自己的多肉植物附庸一把风雅,成为文人雅士们的新好,岂不是比打入闺阁之中要简单的多。
只是这第一炮必须打响,所以她才不惜搜肠刮肚的想到另一个时空里,看到过的造型,想要复制出来。
当然,这个时代,想要找到那么多种不同形状、颜色甚至材质的器皿,是不容易的。唯一能用的,大概就是瓷器。完整的瓷器她买不起,就算买得起,成本提高她得到的利润也不会太高。
干脆就用破损的瓷器回去加工,这样成色材质还是一样好看,那些有钱公子哥没准还以为他们是为了造型,故意打碎了瓷器呢,还能多骗些银子。
“板儿,诗词的事?”
回了家,三个人将瓷器摆放到库房里,贾茁问板儿道。
“包在我身上了。”板儿笑言。
贾茁看着摆着一地的瓷器,乐开了花。
迫不及待的选了一只圆肚花瓶,白瓷花瓶的肚子上原本是一副富贵牡丹图,因为瓶身在烧制的过程中塌了一块,瓶口也破掉了,这才成了废品。
将花瓶横躺在地上,想用工具将花瓶的肚子剖开三分之一,正好将瓶身的瑕疵去掉,再拿打磨石将断口磨平,不至于会割伤人就好。
可是一砸上去就知道糟糕了,瓷器太脆,根本经不得用力,一下子砸出一个她意外之外的大洞来。至于打磨,以前觉得很称手的工具,现在就像在跟他作对一样,怎么都用不好。
至于几块由大至小的瓷片,更是怎么都卡不好位置。
“不是说好了,这些活儿让我来干吗?”板儿站在门外,伸手敲着敞开的库房大门,边笑边叹着气。
“我就是想试试。”
“割伤了手怎么办。”板儿手里拎着更多的工具,看了看,叫她站到一边,上手将她砸烂的花瓶看了看。
“下手要轻一点,这种活儿,急不得的。”
“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贾茁想的是很好,用花瓶做一个递进的盆栽造型出来,每一层都用多肉植物拼成一句诗词里的风景。底层最大,往上慢慢缩小。可是才开一个头,就发现离自己所想的十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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