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2/2)

    SR-100:……

    ——居然敢穿成这样一个人跑到哥谭夜晚的小巷,毫无在哥谭生存的经验。

    帅的!

    蝙蝠侠也在看着他。

    林秀反应过来,抬头看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结束他那单方面殴打劫匪的行为的蝙蝠侠。

    我这是什么运气?!林秀在心里大叫,居然开局就遇见了蝙蝠侠!

    就让宿主这么继续愚蠢下去吧:)

    再看他身上干净整洁的衣物,虽然不是什么超级大牌,但也不是随处可见的地摊货。

    Batman?is?watg?you.(传说在这个城市里,蝙蝠侠无处不在,他永远在盯着你,如果你做了什么坏事,他会把你做成表:)

    ——幼年生活幸福,家境应该不错,性格乐观天真。但不久前家里应该出过什么变故,现在自己生活,工作大概是模特或者演员这类看脸的职业。

    SR-100今天依旧对宿主的自恋感到无语:【……如果你是在期待着什么狗血的后续发展的话你一定会失望的。不说这个,蝙蝠侠在看你。】

    这是什么神仙人设?每一个点都超对他的胃口好吗?!

    林秀:Wow!

    林秀:[虽然我是个男的,但是这张脸勉勉强强算得上是美人吧?]

    看着眼前这个明显在神游的青年,蝙蝠侠其实很轻易地便知道他肯定不是哥谭本地人。

    但是眼前的人,大概是月光柔和了他的眉眼,他眼里没有恐惧,没有厌恶。刚刚看向自己时,如水般清澈的眼眸里是深深地好奇。

    面相也不愁眉苦脸或者凶神恶煞,而是精致柔美,月光下看着简直就像个误入人间的精灵王子。

    SR-100:【……你还记得你是个男性吗?】

    但是他还是不可避免地被迫了解了一些蝙蝠侠的人设。一看,他就惊为天人。

    [小萨小萨,这算英雄救美还是勇者救公主?]

    蝙蝠侠无所不能。

    “外地人?”蝙蝠侠低沉嘶哑的声音从面罩下传出,听着好似喉癌晚期的病人。

    为了避免被剧透一脸,林秀很小心地刻意不去关注关于游戏剧情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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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内容来自星元论坛#大家一起来吹蝠#】

    夜晚扮演蒙面义警黑暗骑士蝙蝠侠的时候,他在这个黑暗的城市的各种小巷里穿梭,打击罪犯,成为恐惧的化身震慑着这个城市里的的宵小们。

    [他怎么知道我不是哥谭人?这是游戏设定吗?]林秀戳了戳小萨,得到小萨的一张论坛截图——

    【白天扮演花花公子的时候,布鲁斯韦恩拥有俊美的脸庞,翩翩的风度,以及高超的调情技巧。据说他睡过每个月的封面女郎,虽然只是为了对外维持人设,但是还是很厉害了……咳咳,这些不重要。

    [据说他还有一整个超爱他的粉丝团,好像叫什么阿卡姆粉丝团……话说为什么要叫阿卡姆粉丝团?这有什么特殊含义吗?猫耳侠粉丝团不香吗?]信息不全的林秀在脑中想。

    哥谭人不可能在夜晚对在这样一个小巷子里出现的陌生人那么没有警惕心。而且在他以蝙蝠侠的形象出现的时候,人们对于他只有两种反应——罪犯对他咬牙切齿、深深恐惧,而被他救出的人,对他的感情也是惧怕大过感激。

    [好的吧。]

    这就是蝙蝠侠的目的——用恐惧“统治”这个城市。

    SR-100决定不告诉蠢宿主阿卡姆其实是一个精神病院,里面住的不只有精神病人,还有许多超级罪犯。

    出现了,特色设定!

    他坚持内心的正义,坚守行为的底线,维护秩序,从不杀人。天知道在这样一个堕落的城市里,面对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一个内心正义的城市义警,需要承受内心多大的煎熬。

    总之,蝙蝠侠品德高尚!蝙蝠侠无所不能!

    什么白天“钞能力”首富、夜晚恐惧的化身黑暗骑士,什么甜言蜜语、威严冷喝无缝切换,什么高定西装、黑漆漆的蝙蝠装一键换衣,这简直超酷的!

    他体术一流,智商超绝,电脑技术高超。各种奇奇怪怪的小东西用得超溜,会开潜水艇,还会开飞机。

    伴随着劫匪先生的痛呼,以及拳头砸在肉-体上的闷声,蝙蝠侠整个黑漆漆的样子展现在林秀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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