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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喂林暮雨喝完了整碗汤,林翠云打算离开了,她起身拎着保温桶到赵言面前晃了晃:“你想喝自己盛。”

    偏偏林暮雨还没心没肺地在旁边说:“爸爸你怎么不喝汤?可好喝了!”

    只是全高三的学生都看得出,林映雪对胡冬冬没啥意思,不然不会是那种不接受不拒绝不负责的态度。

    第二天中午放学,高三火箭班有几个平日里跟林映雪关系不错的学生打听到了她所在的医院,打算合伙买只果篮去探病,结果刚出班BBZL门就碰见了一早就等在门口的胡冬冬。

    以前赵言觉得,林翠云唯一好的一点,就是顾家,行政岗工作不算忙,她每天都是固定的时间上下班。赚回来的钱虽说不是全部交给他来管,但会每月给他生活费,其他的钱他也能看到都是花给了家里,无论是添置新电器,还是给他的两个孩子买新衣。

    他伤的是腕骨啊,而且是惯用手。

    隔壁的林映雪没什么大碍,但就算她只是脑震荡,也不该住院三天都没见到过林翠云一次。

    第三十一章 主角vs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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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凭左手他连拿起那个两升的保温桶倒汤进碗都做不到。

    一行人去了花城中心医院,林映雪住在3楼病房。

    林翠云进入病房后把手中提着的保温壶放在林暮雨床头的小柜上,顺便按亮了那盏昏黄的台灯。

    林南风觉得自己真相了。

    他侧着头看着林翠云给林暮雨盛了一碗鸡汤喂着喝,眼神晦暗不明。

    他缓缓侧头盯着周浅几秒,果然她头顶上的好感度值不知道什么时候涨到了30,怪不得他最近觉得这家伙对自己的态度好了很多。

    ……

    天彻底黑了。

    最后闭上眼,独自吞咽钻心的苦涩。

    没错就是这样!

    林翠云如今43岁,是个身材普通长相普通、工作工资也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女人。她眼角有细纹,鬓间有几根白发,于千千万万步入中年的人毫无差别。

    ·

    “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去吗?”

    晚上七点半,林翠云推门进来了。

    林翠云这是不待见她了。

    但她心里最怨恨的不是林翠云,而是林南风。

    林暮雨跟他在同一间病房,情况比他还惨,整个人躺在床上,每天除了嗷嗷喊疼就BBZL只能眼望天花板,电视上播着他最爱看的《巴啦啦小男仙》他都没精神看。

    赵言靠坐在病床上,一身洗得发白的病号服衬得他面色更加苍白。他右手手腕被石膏包成了个大馒头,完全动弹不得,自己吃饭上厕所都成问题。

    从小跟着父亲寄人篱下,这会儿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要不是林南风这个贱人逃婚,她到手的婚房就不会飞了,也不会因为竞赛失利被围观耻笑,这些事也就不会传到林翠云的耳朵里让她觉得自己失去了利用价值,更不会因为这些而心情暴躁在半路上跟父亲吵架出了车祸,现在自己孤零零的躺在这病床上!

    一时间整间病房里除了电视里播放的《巴啦啦小男仙》的声音,就只剩下汤匙磕碰汤碗的清脆“乒乓”声。

    全高三都知道胡冬冬喜欢学霸林映雪,而且胡冬冬人长的好看家世也不错,这两人要是真能成那也是一桩好事。

    赵言的病床离窗很近,他此时靠坐在枕头上,那缕微弱的天光将他靠窗的半边脸照亮了一瞬,随后又黯淡下来。

    ·

    这一切都是林南风的错!

    也就只有胡冬冬本人当局者迷,看不清门道儿。

    赵言双目无神地看着她离开,又木着脸侧头去看床头柜上的保温桶。

    赵言终于能看清她的脸,以及她的表情。

    但自从秦家的事之后,林翠云的工作似乎就忙了起来,有时候应酬到整夜整夜不回家,也不像从前那般关心家里,掰着指头算一算,现在他们一家四口聚在一起吃饭的次数都少之又少。

    天边最后一缕光穿过半扇窗,照进并不宽敞的双人病房里。

    “妈妈,我饿。”

    林南风忍不住搓了搓脸,最近自己的变化好像都在颜值方面,难倒周浅其实是个颜控?

    胡冬冬说话难得没带刺,他是真的想去探望林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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