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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朗啃了几个野果子,最后劝道:“你腿上的伤口需要包扎,不是歇一歇就能止血的,我劝你如果想要命就赶紧去找医馆。”
白景清吃力的爬起来,拖着一条受伤的腿,扶着树一瘸一拐的走了几步,又迟疑的回头道:“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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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张了张嘴,又闭上,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小声道:“你,你叫什么名字?”
在城镇里混迹了几天,熟悉了这里的风土人情后,他又回到当初的那片丛林中。
男人趴在地上脸涨得通红,不知是急的还是气的。
“方朗。”
他觉得他需要冷静一下,这个世界的哥儿让他严重不适,看着一个大胡子的男人揉捏造作,他已经抑制不住心里产生的反感了。
方朗简直服了这人,受了伤竟然还这么守礼,谁要是敢在他受伤的时候浪费他的时间,他一句脏话那都是爱护对方,这种情况他一般都是直接赏对方一枪子儿。
“啊,抱歉,我不知道这里有人。”
男人也不再说话,努力将自己的存在降低到最小,可能是失血过多,他渐渐的有些脸色发白。
男人红着脸看着方朗,有些慌乱的点点头,眼神闪烁,“对,歇、歇歇就行。”
但不得不说,这个男人长得不错,温润和善的双眸,看起来斯斯文文,上身的衣服被刮破,隐约能看见结实的肌理。
方朗看着男人小腿上的那道伤口,可不是歇一歇就能好的,他问道:“你确定?”
换了一件当地的衣服,除了头发像个和尚外,他完全隐藏进这里的生活中。
他觉得自己感受到了世界的恶意,在现代他是不想娶女人,现在彷彿是整个世界都在对他说,既然你不想娶女人,那就没有女人好了,憋死你。
方朗瞥了白景清一眼,又瞥了一眼他的腿,这人是命都不要了还在这里跟他练习你好再见的对话吗?
方朗没出声,默不作声的打量着这个男人,一身粗糙打着补丁还洗的发旧的蓝衣,衬裤卷到小腿,一双脚蹬着一双破黑布鞋。
作为一个佣兵,出现这种反应是不合格的,方朗反省了自己之后还是无法接受,无奈只能先回到丛林再做打算。
方朗以为,这是他与白景清第一次相遇,也是最后一次,却没想到,在第二天同样的时间,在同样的地方,又遇见了白景清。
见男人爬不起来,方朗只得问道:“你是在这歇着,还是让我给你找大夫去?”
方朗不再管他,继续啃着又酸又涩的野果子。
“哦,我,我叫白景清,白色的白,风景的景,清晰的清。”
男人看着他,沉默一会儿道:“歇,歇一会儿就行。”
这时,一个受伤的男人闯了进来。
他刚采了野果子回来,一回来就见这人站在昨天的那棵树下发呆。
今天白景清换了一身白衣,虽然旧但是没有补丁,布鞋也没有破损,头发比昨日要规整很多,还扎着一条红绳,看得出来是精心收拾过的。
第2章
作为一个佣兵,他觉得自己这么失态已经对他的职业操守造成了侮辱。
没想到对方说完这句话后,竟然就愣在原地不动了。
见到对方,他下意识的先看了一下对方的腿,上面缠着白布,已经包扎好了,却又看见白布上透出点点殷红,伤口崩开了?
方朗坐在一棵大树下,啃着野果子发呆。
方朗擡头与受伤的男人对视,那男人静静的看着方朗的双眸,然后象是突然回过神来,转身紧忙要走,却因为腿上的伤口,腿脚一绊倒在地上,疼的小声抽着气。
方朗早就听见远处有脚步声往这边来,他觉得对方不是路过就是想在这片空地歇息,既然他在这里,对方也不会没眼色的来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