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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露出不赞同的表情,委婉道:“既然《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很受欢迎,你为什么不继续推出其他系列的作品呢?新文完全可以写乞丐变王子嘛!”
乐景还真有了个想法。
约翰急切问道:“路易斯!新作品你有想法了吗?什么时候能交给我?”
当然,汤姆在美国是一个大众名字。
看着信里热情洋溢的通篇彩虹屁,乐景心里有点微妙,甚至有点同情汤姆了。
这孩子要是知道了真相,会不会失去生活的勇气?
刚结束棒球训练汗流浃背的乐景的刚回到家,玛莎就对他说:“约翰先生正在等你。”
约翰兴奋说道:“颜,你看,这些都是寄给你的读者来信,足足有两百封信呢!”
约翰错愕地看着乐景,机械的重复道:“爱情故事?”
约翰突然觉得一阵头皮发麻,他这次究竟发掘了一个怎么样的怪物啊!
乐景笑了笑,说:“新连载,我想写一个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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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孟松小说报》创刊的十年里,这种现象称得上绝无仅有也不为过了!
“尊敬的路易斯先生:
想到这里,约翰再也坐不住了。
他抱起装着读者来信的箱子就冲了出去。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作为短篇小说,约翰是打算把他分成三期刊登完的。等这个故事刊登完,他们报纸怎么办?
他认认真真地在信纸上写出自己这辈子最工整的字体:
约翰皱着眉头,恨铁不成钢道:“那你可以写其他类型的冒险故事啊!爱情故事……这都是女人才会看的哭哭啼啼的玩意儿,以你的才华写这种没营养的小说实在是太浪费了!”
乐景随手拿起一封信拆开,刚看了开头就脸色古怪起来。
他单知道《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是个好作品,但是他绝没想过《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能在刊登的第一期就达到这样惊人的效果!
他喜欢的女神喜欢乐景,他喜欢的作者,还是乐景。
而在第三天,《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读者来信增加为八十封,在一个星期后,《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读者来信达到了惊人的两百封。
而在最新一期的《孟松小说报》发布后的第二天,编辑室收到了五十封读者来信,其中有45封信是《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读者来信。
是来告诉他读者反馈的吗?
《孟松小说报》在平均销量只有两三千份,考虑到一个家庭只会订一份报纸,也就是说《孟松小说报》的受众大概有六七千人。
来信人叫汤姆。
“不吃了!”汤姆头也不回说道:“我要给路易斯先生写信!”
但是这手狗爬字,别无仅有,乐景可太熟悉了,毕竟同学那么久,汤姆的字又丑得别具一格。
约翰找他?
您好,我叫汤姆,住在布鲁克林大道上,是您的书迷……”
乐景慢条斯理地说:“身为作家,就是要不断推陈出新,不断突破自己,如果一直写相同的题材和剧情,很快就会被读者抛弃。所以我永远不会写同一题材的作品。”
……太惨了吧。
汤姆绝对不是唯一一个给乐景写信的书迷。
接下来他打算挑战长篇连载赚钱。
编辑室的编辑们都目瞪口呆,简直怀疑自己在做梦。就连一手挖掘出路易斯,认为他未来一定可以成为扬名全国的约翰此时也是惊诧不已,心潮澎湃。
第27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7)
当然,他绝不是打着和作者套近乎后,好让作者给他剧透的想法,嗯,他只是有点好奇路易斯先生接下来的文章安排,他作为资深读者,可以就此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
一个刚来美国不过四个月的15岁东方少年,能用非母语写出这样受他们美国人欢迎的作品,这份才能说的上罕见也不为过了!
他要作为路易斯先生最初的粉丝,让路易斯记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