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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不思被称作百战剑圣,打了一百多场架,自然就有一百多个敌人,与他有仇的、想要他命的数不胜数。只是因为天下第一高手的名头太可怕,从来没有人敢接这桩买卖。
恰巧百战剑圣好龙阳这件事传遍了江湖。
“你不能因为自己喜欢他,就这样不理智。这样我更担心了。”
这就好比你脱光了给瞎子看,瞎子好歹还能动手摸摸,罗不思却连瞎子都不如。
后面的事情,她也不想多说了。倾城完全脱离鸿客居不容易,让他接受自己不容易,让他进入罗家不容易,让他解开心结放弃任务也不容易。
“你选了他,罗叔叔同意吗?”
还有我也不是龙阳。
你想我了?哦,可是我还没想你。
可偏偏在罗不思本人这一关上卡住了。
一切还要多谢沈般不娶之恩。
她的机会来了啊!
“……不,是我哥。”
你说你冷了?哦,叫你穿这么少。
但这么多不容易,最后也都过来了。她喜欢的人一直在她身边,那就足够了。
但瞎子没看上,瞎子旁边有眼睛的一不小心和他看多了眼。
如果说沈般是一本晦涩难懂的古籍,那罗不思更甚。他连书都算不上,毫无逻辑可言。
有罗率在,她还需要嫁给谁。
沈般一脸空白。
这还不是别人传的,而是他自己到处去跟人家说的,可见其二百五的本质。
沈般皱了皱眉:“你是他任务的目标?”
“其实也很简单,他领了枚飞羽令,我们碰上了。他任务失败,心灰意冷,我就趁虚而入了呗。”
他们兄妹俩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如果齐心协力,罗家嫡系便能所向披靡,一往无前。
“本来是不同意的,父亲说以后罗家要由我来主持,我的夫婿不能是一个武功平平的普通人。”罗姑娘耸耸肩,说道:“然后我就说,武功不好有什么关系,长得好看就成,对我又好,不比我哥那个废物点心强多了。他武功不高没关系,不是还有我吗。”
从小沈般便被教导着防备鸿客居,所以他还是打心里抱着敌意。但罗彤自己选的夫婿,应该是没有错的。毕竟从相识开始,就只有他错、罗不思错的时候,罗彤永远是将事情看得最清楚的那一个。所以就算倾城当真有不良用心,也不会瞒过罗彤的眼睛。
罗彤:……
罗彤对倾城虽有好感,却以为这又是一个龙阳,所以只将心事深深藏起。直到后来倾城快被这个二百五的路数逼疯,暴露身份后,又被罗不思三两下击倒后,大骂了一顿后准备自尽,罗彤才回味过来。
虽然他的功夫不算顶尖,借助超凡入圣的易容术,计划施行得无比顺利,眼看便要成功了。
沈般点了点头。
“你也没有多能打。”
“没两年了,就定在我二十岁之后。”罗彤笑了笑:“你可要早点解决自己的麻烦,听说你临走时还放了狠话,说永远也不回去的,我大婚的时候可肯定会邀请高山流水庄。”
“你们何时成婚,记得请我。”
“我爹也这么说的,然后我就说:‘我的武功用不着多高,能把天下第一高手按在地上揍就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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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还在想呢,为何我哥是龙阳,你也是龙阳,连我喜欢的人都是龙阳,我这人是不是命中带阳煞呢。”罗彤轻描淡写地带了过去:“我问过他是不是想要改名字,但我也说了,他的过去没有什么好遮掩的。在鸿客居里待过也没什么,他若嫌弃这个名字,那便换了。若不嫌弃,那就留着,我还喜欢得不得了。”
“谁说的,我男人比顾笙好看一万倍。”
届时倾城也不叫倾城,这只是一个代号。他混入妓馆,隐藏身份,打算趁罗不思色迷心窍之时杀了他,摘下这枚悬挂已久、无人敢领的飞羽令。
你说喜欢我?哦,我也挺喜欢你的。嗯,全京城的人我都挺喜欢。